全程监督
保护百姓保护干部惠及社会
“检察室成立之前,在5个乡镇、230个行政村这片区域内,每年都能发现三四起涉农资金职务犯罪案件。”检察室主任李强向记者透露。
记者在陈户镇检察室采访时了解到,县检察院于去年7月在检察室成立伊始办理的一起涉农职务犯罪案件,案件线索是在检察室组织的大走访过程中浮现出来的。
某镇扶贫办主任,在经手管理扶贫资金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冒领、收款不入账等手段骗取和侵吞公款。去年8月,县检察院提起诉讼后,法院对这名被告人作出了有罪判决。
“自从法院判决那位镇扶贫办主任有罪之后,辖区内的村、镇涉农职务犯罪案件至今再也没有发生过。”李强对记者说。
法院对这起案件的判决固然具有威慑和警示作用,但如何在此后能够大力减少当地涉农职务犯罪的发生,李强认为,县检察院今年5月1日联手14家行政部门出台的《博兴县惠农资金检察监督实施办法(试行)》意义重大。
如何对惠农资金实行检察监督,记者在县检察院看到“办法”第二条写道:
“……主要是通过监督我县各类涉农资金的来源渠道、管理使用、分配方式、运行程序及相关政策落实等情况,积极预防和依法查办涉农专项资金管理、发放、使用过程中的职务犯罪,确保国家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落实到位……”
这份地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具体作法是:建立检察院与各行政部门的联络机制,指定专门联络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惠农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记者注意到“办法”第十条规定:“惠农资金涉及的单位和部门在项目资金拨付到位后,联络员应在五日内将资金数额、投放对象、流转程序报检察机关备案。”
可以猜想,各行政部门有各自的统计审核制度,在本职工作之外,要向检察机关报表,多个“婆婆”,多份辛劳,他们是否真心情愿和乐意呢?
记者就此向县行政部门几位负责人征询意见。
“这样非常好,我们不觉得麻烦。”县农业局局长韩浩笑着回答,“为什么说好,一是对老百姓负责,更重要的是能保护我们的干部不犯错误。”
畜牧局局长胡学伦很干脆地表示:“原来检察院在很大程度上属事后监督,就是说,有干部犯罪了,把你逮起来。现在确立全程监督,把监督前置,对那些想伸手犯罪的干部形成了巨大的压力,让他们不敢、也不能犯罪。”
“我们这份文件在监管制度上是个创举。”据县财政局副局长鲍汝铖介绍,“这份文件经过半年运作,各部门最后都参与进来,大家是认可检察监督的,因为这样对大家、对社会、对老百姓、对干部都有好处。”
“检察室的小年轻去村里问我们收到没收到国家给的钱,这多好啊。”博兴县纯中村村民王桂荣接受记者采访时笑着说,“他们越问越好,我们不嫌麻烦。”
“为什么?”
“越问越明白国家到底给我们的都有什么钱呗!”
纯中村村会计王荣江对检察室的工作感受颇深,“咱当会计的愿意有人管”。因为一旦有村民为账目的事纠缠不休,而村干部有理说不清时,检察官去了一解释,就能还自己清白,事情很快就能平息掉。
纯中村村支书王秀峰记得,以前村里张榜公布惠农资金入户明细表时,没有检察官来。去年检察室成立后,一有这事,他们就来,又是拍照张榜明细表,又与干部和村民座谈,老百姓相信他们,干部也信任他们。
这位村支书说:“什么都公开透明,有意见也能及时有人听,事情就好办了。”(记者 杜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