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反腐倡廉>>专题>>廉者仁心——北京廉政历史文化展览>>第二单元:廉政制度
第二单元:廉政制度
第三节:铨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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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正考官曹本荣,副考官宋之绳,同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人或欲结权贵,或贪财纳贿,在考场内互相翻阅试卷,照事先拟好的名单决定取舍。发榜后,众人不服,考生集体到文庙去哭诉。给事中任克溥奏参,称中式举人陆其贤用银三千两贿赂考官而得中。顺治皇帝闻奏大怒,令都察院会审,审出同考官等受贿属实,立斩七名罪官,抄没家产,家属流放。
“咸丰戊午科场案”
咸丰八年(公元1858年),考生罗鸿祀贿赂任军机大臣、协办大学士、户部尚书的主考官柏葰(jùn)的家人靳祥,调换试卷,企图借此考中举人,最后事情被揭发,柏葰按律被处斩,成为科举史上因科举舞弊被处死的职位最高者。
进士题名碑铭文
北京孔庙院内的《进士题名碑》始于元代皇庆二年(公元1313年)开科取士后,进士题名于碑上,借以显宗耀祖。而明代又将碑上元代的刻名磨去,刻上明代进士的姓名,故现存元代进士碑仅有三块。元明清三朝共198块题名碑。其中,于谦之名在西侧后一排,东数第五座;林则徐之名在西侧后二排西数第三碑。
保和殿,清代科举殿试地点
保和殿是北京故宫外朝三大殿之一,位于中和殿后,建成于明永乐十八年(公元1420年)。初名谨身殿,嘉靖时遭火灾,重修后改称建极殿。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改为保和殿,其意为“志不外驰恬神守志”。 乾隆五十四年(公元1789年)这里成为殿试的固定场所。会试中获录取的人方有资格参加殿试。题目由皇帝拟定,并指定大臣阅卷。殿试后的第一名称为状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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