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教育部门购买盗版《新华字典》一波未平,湖北教育部门购买伪劣《学生新华字典》一波又起。“问题字典”事件一再上演,不仅让当地教育行政部门难堪,而且让广大教育工作者也感到蒙羞。
连日来,记者就此问题采访了一些地方的教育、出版、学校等单位负责人。
教育部门是不是违法主体?
《新华字典》是中小学生最重要的工具书之一。根据财政部、教育部2012年确定的国家免费提供教科书范畴,自2013年寒假开学起,我国为农村1-9年级在校生免费提供《新华字典》。今年1月,新闻出版总署要求“严禁以其他工具书代替《新华字典》”。
然而,中央的惠民政策在一些地方变形走样,不仅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反而让一些中小学生成了“问题字典”的受害者。
湖北省教育厅对“新华视点”记者表示,已经要求有关单位立即停止该字典的发行,并根据采购协议暂不拨付采购资金,待出版监管部门对该字典作出明确处理意见后,再采取相应的措施。
究竟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教育行政部门是不是违法主体?采购计划由谁批准?谁来负责执行?面对记者提出的这些问题,湖北省教育厅以正在调查为由不予答复。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武汉江岸区人大执法监督组成员樊仁祥认为,首先要搞清“问题字典”案件的主要脉络,比如采购行政命令是谁做出的?采购落实单位是教育厅还是下属单位?
“如果是教育厅直接负责招投标,教育厅就是违法主体;如果由教育厅下属二级单位负责,教育厅也存在失职问题,应当被问责。”樊仁祥说。
据调查,个别地方教育部门无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无视盗版《新华字典》或伪劣《新华字典》对学生的危害,在正版、盗版以及伪劣《新华字典》问题上大做文章。
从2013年春季开学起,湖北省陆续向农村中小学生发放了320万本字典。令人震惊的是,学生领到的不是《新华字典》,而是《学生新华字典》。
据了解,这种版本的《学生新华字典》在注音、字形、释义、例句、部首、英汉对照以及标点符号等存在诸多错误,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二十,而国家规定的差错率为万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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