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品牌在中国抢地盘式的扩张已经无法延续。去年绝大多数品牌销售业绩没有达到年初目标,最多的少了30%以上,近年罕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全球知名奢侈品集团在华负责人表示,这与公款消费受限有一定关系(据5月2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不经意间,中国已成为全球第二大奢侈品市场。有钱人“炫富”、追求时尚的年轻人“爱美”,购买奢侈品自己使用,倒也无可厚非。问题是,奢侈品成了公款消费的对象、行贿受贿的物品,污染党风政风,危害社会公平。这,是万万不能容忍的。
奢侈品在中国“遇冷”,一方面,经济规律使然,一些国际奢侈品牌在中国的价格比国外高得多,谁愿意当这个“冤大头”!再说,现在一些富人的日子也不好过。另一方面也表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推出的一系列反腐倡廉新政策新举措,效应开始彰显。
中央出台八项规定,反对铺张浪费,要求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既让一些机关干部再不敢明目张胆用公款大吃大喝,也使过去爱戴名表、抽名烟、扎名腰带的官员有所收敛。
中央部门和一些地方公开“三公”经费,以及中央出台禁止性、限制性规定,不仅使一些豪华高档进口汽车退出公务用车行列,也使一些干部在因公出国(境)时,不敢以“办公用品”名义用公款购买奢侈品牌包箱。
再者,自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这无疑成为高悬在行贿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有的商人,过去“一年买的奢侈品牌皮包可能就有几十个,大多送官员”,现在不得不考虑如此行贿面临的法律风险。
在一系列反腐新政的调控下,奢侈品买方“缩水”,中国奢侈品市场不景气在所难免。过去,为了适应中国消费市场的“特点”,不少奢侈品牌都“入乡随俗”,给予购物者最大限度的“方便”。现在,这种“方便”已不好使了。
当然,要从根本上堵住奢侈品市场上的腐败暗流,反腐败政策措施的执行力度还需加大,而且要多管齐下。反腐败职能部门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廉洁从政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奢侈品、用奢侈品行贿的,严格依纪依法处理,绝不手软。税务部门则要对以“办公用品”、“工作服”等名义开的奢侈品发票,严格审查,对违规者从重处罚。而广大公众,也要睁大监督的火眼金睛,使一些“表叔”的腐败丑行暴露在阳光下。
奢侈品市场不景气,对中国经济发展未必是坏事,对中国政治清明则大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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