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李顺辉 制图/李晓军
利用担任湖南省长沙市国土局芙蓉分局局长、芙蓉区副区长、长沙市政府副秘书长等职务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单独非法收受或伙同其兄长、妻子等亲属收受11名房地产、建筑老板的钱财高达332万余元。4月22日,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彭再魁受贿罪一案,在衡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
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彭再魁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追缴被告人彭再魁违法所得332.161396万元。对于是否上诉,被告人彭再魁在法庭上没有表态。
至此,这起因“慈利县首富”章胜汉抑郁猝死身亡的案件引发出来的贪腐案,有了最终结果。
“拿钱办事作风扎实”
“彭再魁属于那种‘拿钱办事,作风扎实’的官员,在朋友圈中有着较高的‘美誉度’。”此前有媒体报道称,彭再魁在任芙蓉区国土分局副局长期间,收受数名房地产商的拜年、拜节费共计人民币160万余元。
长沙市芙蓉区某建筑公司项目经理李健康就是“进贡”者之一,李在承接工程、建设加油站过程中多次请托彭再魁为其提供帮助。为此,李自1998年开始,每逢春节、中秋节,均以拜节为名送钱给彭再魁。经查证,彭收受李的拜节、拜年费共计人民币17万余元。
2000年左右,原东屯渡农场加油站被拆除。2003年,李健康听人说建加油站有钱可赚,遂买下东屯渡农场加油站作废的证照,同年10月10日,李租用长沙迪马工贸实业公司7亩土地,准备建加油站。李请求彭再魁帮忙,给中石化长沙分公司及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打招呼,并承诺将加油站利润的20%送给彭,彭欣然答应。
为掩饰这20%的利润来源,彭再魁介绍同学朱武与李健康合作投资经营该加油站。3人约定,朱占加油站20%股份,其余股份为李所有。为保证彭的利润,李将彭20%的利润以朱占股40%的名义放在其名下,朱按实际占股20%的比例出资与李共同投资建设该加油站。此后,东屯渡加油站(后更名为东风加油站)顺利开办,并于2005年初开始经营。2005年10月31日,东风加油站被中石化长沙分公司租赁,中石化长沙分公司支付李租金1050万元,除去成本,获利690余万元。经彭、朱、李三人商量,预留80余万元备用费后,从利润中拿出180万元共同投资在加油站所租土地上建设天坤商务酒店,其中彭再魁占股36万元,余款430万元按事前约定进行分配,李通过朱分三次送给彭80万元人民币。
伙同兄长妻子疯狂受贿
2002年年初至案发,彭再魁与其兄彭伯魁收受长沙前通置业有限公司杨洪元人民币8.8281万元。
2007年至2009年,彭与妻子刘慧玲收受辉煌嘉城房地产开发公司总裁李克浪、副总经理胡文辉贿赂共计人民币8万元,美元0.5万元;2008年春节至案发,彭再魁与其兄彭伯魁收受湖南金基置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许秋钦人民币50万元。
“水云间”别墅小区是芙蓉区政府周边唯一一个高档别墅区。2005年1月9日,彭再魁到开发该别墅区的湖南鸿程公司董事长周力手上买房,周为感谢彭对其麾下的两家公司在开发东方新城和“水云间”别墅小区项目的持续关照,以3100元/平方米的价格将“水云间”别墅小区的24栋1单元102号别墅出售给彭,价格比不针对特定人的市场最低价低1148.6元,这样周就以交易形式送给彭29.3054万元。
彭再魁以其兄彭伯魁的名义与湖南鸿程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2006年7月21日,彭伯魁到鸿程公司将该房户名由彭伯魁变更到彭再魁之子的名下,并两次通过彭伯魁的银行账户支付了购房款。
“首富”身亡由此案发
号称“慈利县首富”的章胜汉于2004年11月,经张建英介绍,与许俊伟为法定代表人的好房子置业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土地项目协议》等文件,共同开发位于长沙市的某建设项目。据此协议,章胜汉先后将4000多万元打入许俊伟所指定的公司账户,由许俊伟、张建英操作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
据悉,该项目是长沙市政府1993年批给华城房地产公司的项目,土地总数576亩。但由于这块土地涉事复杂,手续繁琐,完成整个操作旷日持久。许、张二人在操作过程中,采取欺骗和伪造文书等方式,以争取章的信任。
2006年5月,章胜汉以许、张二人合同诈骗提起诉讼。此案经长沙中院一审、湖南高院二审,许、张二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并被判决追缴二人财产对章胜汉进行赔偿。执行中,慈利县法院将许、张二人购并的华城公司的47亩多土地查封。
慈利县法院执行法官在调查中发现,彭再魁冒用了土地拥有方华城公司的名义,将一块市值过亿元的土地以3200万元转让给了长沙信天房地产有限公司。合同中,甲方公章处盖的是芙蓉区政府的公章,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处签的却是芙蓉区政府副区长彭再魁。
追查付款情况的结果表明:该款并不是长信公司付的,而是长沙佳天房地产有限公司支付的,金额是6000万元,且进的是长沙市芙蓉区政府下辖的、属于副区长彭再魁分管的重点工程投资建设办公室。
2010年10月28日,章胜汉因抑郁、情绪激动致脑溢血猝死,悲愤万分的章家人随即四处告状,彭案由此东窗事发。(记者阮占江 通讯员旷巍李顺辉)
■链接
广东省广州市纪委4月22日通报称,从化市原市长郭清和、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原副局长刘燕堂两人涉嫌受贿案,目前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原党委书记、从化市原市长郭清和在2006年2月至2012年9月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便利,在林业专项资金分配拨付、园林绿化项目招标、企业资质核准、干部任用提拔等方面,大搞“权钱交易”,大肆收受私人老板和下属干部贿赂共计200多万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副局长刘燕堂在2006年1月至2012年11月期间,涉嫌利用分管国有林场的职务便利,为他人所请托的承接工程项目施工、设计以及干部任用、岗位调整等事项提供帮助,并收受他人所送款项共计50多万元。
□说“法” 强化权力规范使用减少事后忏悔
“少小离家图报国,跬步艰辛奋斗多。五十功名如尘土,一朝顿悟乃南柯。倘持清廉本无憾,恣意纵情自折磨。悔不当初裹盔甲,恨留今日叹蹉跎”。这是一名落马官员在看守所过生日时写的一首诗,不仅回顾了其从少年奋斗到锒铛入狱的过程,也流露出了走上迷途身陷囹圄的后悔之情。只是,如何才能让更多的“成功人士”,尽可能少地不被各种利益迷惑并身陷其中,如何才能更为有效地强化权力的规范使用,减少这种事后的忏悔,着实值得各方深思。(阮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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