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2%的人直言官员财产事项申报制度流于形式导致对裸官监管难
“裸官”现象在很早之前就得到了国家的重视。
早在1997年,中央办公厅与国务院办公厅就联合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的规定》,明确把配偶、子女出国、境外定居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应当报告的事项之一。2010年2月,监察部网站发布《国家预防腐败局2010年工作要点》,首次把监管“裸官”作为预防腐败局的工作重点。2011年3月,时任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的马表示,将会对“裸官”进行登记管理。然而,即便有一系列治理措施,成为“裸官”却在近几年日益成为官场中的一种“时尚”。
对“裸官”的监管到底难在哪里?调查中,获选率最高的三项依次是:“官员财产事项申报制度流于形式,没有刚性执行”(81.2%),“目前对‘裸官’的有关规定缺乏法律权威性”(70.1%),“地方政府监管‘裸官’有阻力无动力”(64.5%)。其他还有:“全面掌握官员婚姻及家庭涉外情况面临现实难题”(45.6%),“家庭信息等个人隐私是否公开面临法律难题”(38.8%),“存在财产统计和信息汇总等技术困难”(34.8%)等。
庄德水表示,应对“裸官”现象,应该加强监控,尽快建立起官员家人留学、移居、移民国外以及财产转移国外的信息申报与公开制度,建立起一张真实、有效的信息网。从根本上讲,应该着力改变当下官场的文化与生态,培养官员的职业荣誉感与对国家的忠诚感。
“‘裸官’如今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有关部门应该积极回应,在制度层面对‘裸官’进行界定和规定。”张增田建议,应该将干部履历表中的配偶、子女信息与公安部门信息联网,建立起对“裸官”的动态监控机制。同时,也应该畅通举报渠道,接受公众举报身边的“裸官”。最重要的是,需要建立对“裸官”异常经济来源的审查制度,制定“裸官”任职限制方面的规定。
据了解,早在2009年,深圳市就出台规定,明确“裸官”不得担任党、政“一把手”和重要部门的领导班子成员。2012年,湖南省湘潭市也出台了类似规定。
调查中,对于“裸官”不得担任党政正职和重要敏感岗位的领导职务的规定,88.7%的受访者表示支持,其中78.5%的人“非常支持”。
“既然官员选择成为‘裸官’,那自然应该付出一定代价。限制‘裸官’当‘一把手’是一个非常有效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措施,对刹住‘裸官’之风会非常有用。国家应该有这样的决心,将这一措施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庄德水说。
公众对于治理“裸官”还有何建议?调查中,受访者首选“严惩不实申报配偶子女情况的官员”(72.6%),排在第二的是“严格执行公职人员配偶子女情况申报的规定”(72.0%),排在第三的是“立法明确对‘裸官’的规定和监管”(71.0%)。其他依次是:“对‘裸官’实行强制财产公开”(67.4%),“允许公众查询官员是否‘裸官’”(61.3%),“加强惩治腐败的国际合作”(59.7%)等。(向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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