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深圳2月25日电(记者 王星 通讯员 汪林丰 )4月15日,经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深圳市罗湖区翠竹街道原党工委书记陈学度已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据悉,陈学度在工程项目发包、人事任用及调动等环节,涉嫌收受贿赂。
一年左右5名街道党工委书记先后落马
在近几年的反腐高压态势下,作为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街道干部,俨然成了“出事”的高发人群。据了解,2012年以来,深圳有53名街道工作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其中,仅街道党工委书记,近一年左右深圳即先后有5名而先后落马:
2012年3月5日,宝安区沙井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刘少雄,因涉嫌受贿罪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3年1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刘少雄死刑,缓刑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2年3月9日,罗湖区莲塘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梁钜坤,因涉嫌受贿罪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2年12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梁钜坤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二十万元;
2012年5月11日,龙岗区坪地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张庆源,因涉嫌受贿罪被龙岗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2年12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张庆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
2012年8月16日,南山区南头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黄亮,因涉嫌受贿罪被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2012年12月,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黄亮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二十万元。
2013年4月2日,先后担任过罗湖区东晓街道和翠竹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的陈学度,因涉嫌受贿罪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成为深圳近一年时间来第五位落马的街道“一把手”。
基层“一把手”为何频频落马?
街道作为区委和区政府的派出机构,全面负责辖区内的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深圳的街道党工委及办事处,级别相当于内地的县一级党委政府。而街道党工委书记,往往又兼街道办事处主任,是名副其实的“一把手”。
“深圳的街道实际管理的人口和资源,有些都远远高于内地的一个县”,一名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街道“一把手”大多是正处级,有的还高配副局级。深圳近些年处于城市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产生了一个个巨大的利益“蛋糕”。深圳的街道往往担负有城建、房管、民政、城管等广泛职能,“对于街道‘一把手’而言,权力较大又缺少制约,造就了滋生贪腐的土壤。”
以上分析在具体案例中得到了印证。如在坪地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张庆源受贿一案中,张庆源未遵循有关处置国有资产的程序,让行贿人以较低的价格顺利购买了坪地街道8000多平米的某商业铺位。对此,行贿人在接受检察机关的调查问话中,也直言不讳的称,“街道党工委书记,最有决定权。”
如何将基层“一把手”的权力关进笼子?
作为直接面向人民群众的基层政权组织,街道办的高效、廉洁运行,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决定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因此,基层“一把手”的权力如何用好并制约好,不出问题,更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深圳的街道‘一把手’权力集中缺少有效监督,而党工委、办事处‘一把手’合二为一的做法,虽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更不利于监督制约。”有办案检察官对记者谈起了自己的观点。
“要通过制度设计,让分工更合理”,该检察官表示,要建立健全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运行模式,杜绝基层组织或部门中出现“一言堂”的局面,并加强监督,“研究、推进更广泛、更彻底的社会监督是个好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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