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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三多局长”贪腐一审被判死缓

2013年03月29日08:09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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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怕的犯罪

  此外,刘仁生案件还有一个令人可悲的一面,那就是其妻、其子等家庭成员大多涉案,一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因为贪腐而遭毁灭:

  ——刘仁生之妻李林英因犯受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80万元,罚金人民币20万元。

  ——刘仁生之子刘准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万元。

  ——刘仁生之妻李林英之侄李明因犯受贿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罚金人民币5万元。

  记者了解到,山西省不久前通报了山西省煤焦领域反腐败斗争的最新情况:近几年来,在山西煤焦领域反腐中4715名官员受处,收缴违法违规资金380多亿元人民币。

  除了刘仁生案,目前已经查出或正在查处的山西煤焦领域腐败案件还包括:山西大同煤矿集团原副总经理赵生龙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山西省煤销集团原总经理助理王青海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原副巡视员王有明因腐败问题被查处,目前已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务必把权力放进笼子里!

  据悉,山西煤焦领域的腐败犯罪表现出不尽相同的手法和特点:“伸手煤矿”入“干股”“权力股”、违规投资入股煤矿非法获利;在煤炭生产、销售过程中利用职权挪用公款、收受贿赂;在国有煤矿产权转让过程中失职渎职,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等;在煤炭生产、销售过程中,企业高层利用职权挪用公款、收受贿赂;在国有煤矿产权转让过程中失职渎职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流失等。

  有专家指出,刘仁生一开始也是个能力强、理想高的工程师,但随着手中缺乏有效监管的权力越来越大,手中掌握的金钱数额越来越多,再加上个人缺乏党纪国法的自我约束和敬畏,于是不可避免地滑入了犯罪的深渊。如果不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监管,不真正把权力放进制度的笼子里,类似刘仁生案件的悲剧仍将发生。

  山西省纪委表示,今后还将健全办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重点查处政府官员插手煤焦业务入股、牟取暴利、利用审批监管、资金划拨、票据管理、权钱交易,利用资源整合倒卖国有资源、利用批煤发煤、基本建设、资产评估、大宗物资采购,从事商业贿赂以及私挖滥采背后黑“保护伞”等违纪违法案件。(新华网太原3月28日电 记者 胡靖国)

(责编: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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