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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受贿心理:坚持原则会被人当成“不入流”的“傻帽”

2013年03月26日07:56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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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了尽孝的机会

  “一失足成千古恨”,“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这些廉政警言说得多好啊!现在想想,自己为什么不能像焦裕禄、吴天祥、孔繁森一样始终坚持,无怨无悔呢?为什么经不起诱惑和利益的考验呢?其实,我并不缺钱。如果不犯罪,再过两年我就退休了,可以颐养天年,享受天伦之乐。

  在职的时候,我只顾工作未能尽到孝道,特别是岳父岳母,他们把我这个女婿当亲儿子一样看待,可我为他们做得太少了。如今,双方的老人均已离世,我却要在牢狱中度过晚年。我后悔,我忏悔。我的犯罪给亲人们带去灾难与耻辱,也给自己带来苦果并失去自由。这是我罪有应得,更是惨痛的教训。

  我由此深深地感悟到,一是要永远牢记根本宗旨和理想信念。作为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必须用来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以权谋私。如果忘记了这一条,淡化了根本宗旨,动摇了理想信念,就会迷失方向,失去追求,就会被金钱俘虏,最终走上犯罪道路。

  二是要永远牢记法纪无情,常怀感恩之心。党和人民培养了我,我本应该遵纪守法,知恩图报,争当廉政标兵,甘当人民的公仆,而我却目无法纪,成了反面典型。

  三是要永远牢记防微杜渐,千万不要相信行贿人的花言巧语和社会上的流言,很多行贿都是在推杯换盏中或是亲情友情的掩饰下进行的,还有的行贿是在循序渐进中进行的,往往让人难以识别,防不胜防,对此要保持高度警惕。

  四是要永远牢记“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句话。钱财都是身外之物,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该收的,决不能收。不然,即使得到了,迟早还会失去,而且会失去更多,包括自由。

  五是要永远牢记不要盲目攀比。如果一定要比,那就应该比贡献大小,比廉洁奉公,比遵纪守法。千万不要与有钱人比吃喝玩乐,更不要与那些暂时没有受到惩罚的贪官比关系、比人缘、比钱财。

  入狱以来,经过警官和检察官的教育,我清楚地看到了我的犯罪给社会和家庭造成的危害。我决心在今后的改造生活中,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争取早日走出高墙,重返社会。(花耀兰 周克新)

(责编:常雪梅、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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