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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经营公益墓园 网曝广东陆丰“坟爷”敛财数亿

2013年03月19日09:08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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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在网上,网友林键国发布了两封帖子,实名举报“广东‘坟爷’违规经营公益性墓园敛财数亿元”。

  记者调查发现,帖子所指的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公墓(以下简称“安福公墓”)是陆丰市的第一家公益性公墓,“坟爷”则是当地一名私人老板林耀昌。该公墓确实存在违规承包、未批先建、超范围经营等多处问题,目前其违规建设经营行为已被民政厅叫停并限期整改(如上图)。

  公益性公墓被私人承包

  据了解,安福公墓是陆丰市民政局于2008年7月16日批准同意建设的公益性公墓。按照《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加强公益性公墓(骨灰楼、堂)管理的通知》规定,公益性公墓的经营主体必须是乡镇人民政府(街道)殡葬管理部门、村民委员会,必须确保公益性,不得以联营、转让、承包等形式进行企业经营。

  然而,林键国在网帖中反映,“(安福公墓)法人主体是潭西镇政府,经营却是私人老板林耀昌(陆丰诚易信用担保公司总经理)”。林键国认为,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事实上就变相改变了安福公墓的经营主体。

  记者调查了解到,潭西镇政府确实存在将安福公墓承包给私人的违规行为,且已经引起了民政主管部门的重视。今年1月29日,广东省民政厅下发了《广东省民政厅关于责令陆丰市潭西镇安福公益性公墓限期改正违规行为的通知》,要求安福公墓立即停止违规建设经营行为并限期进行整改,“对擅自转由企业或个人承包经营的,要限期收回”。

  陆丰市民政局一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本来按照规定,乡镇的公益性公墓应该是由镇政府来投资兴办,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镇政府缺乏财政能力,经常采用了政府挂牌,然后招商引资建设的情况。“陆丰目前建有潭西镇和博美镇两个公益性公墓,都是政府找老板投资建成的。以前也没人计较,现在安福公墓出了问题,省里已经明确要求不准这么干了。”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对安福公墓的通报,“公益性公墓可由民政部门直接管理,也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专业殡葬服务机构管理维护,但不得开展租赁、招商引资、承包经营或股份制合作等商业活动。”

  目前,陆丰市民政局已责令安福公墓加强公益性整改,但具体进度如何,作为法人的潭西镇政府一直拒绝回应。

(责编: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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