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建豪华墓,卖给外地人
林键国在网帖中还曝光,安福公墓在承包给林耀昌后,以营利为目的进行经营,严重破坏了公墓的公益性。
根据民政部门相关规定,乡镇公益性公墓是为了满足本辖区范围内居民的殡葬需求建立的,不允许将墓园卖给外地人员,且公益性公墓每个墓穴的占地不能超过1平方米。
但据林键国举报,安福墓园修建的墓穴绝大部分都是8到25平方米的豪华墓穴,并且肆无忌惮地卖给外地人,每平方米的实际收费超过2000元,远远高于物价局850元的报价。
陆丰市民政局部分证实了上述信息。上述该局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已查实了安福公墓超范围经营,对非本镇人员违规销售墓穴900多座,涉案金额超过500万元,且所建墓穴占地大小以6、8、10个平方较为普遍。“主要是卖给东海镇的人,因为东海镇是陆丰市政府所在地,人比较多,而且没有公益性墓园”。
但对于收费问题,该负责人介绍,安福公墓是公益性质的,并没有税务票据,只有由安福公墓自己开具的收据,“根据提供的票据显示,公墓收费并未超过物价局的核定标准”。
更加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作为一家公益性墓园,安福公墓一些墓位档案资料竟然没有附火化证明或迁坟证明。附近有村民表示,这不免为一些违规土葬的行为提供了机会。
用地手续亦未办理
记者调查发现,安福公墓除了民政系统内的诸多违规之外,在用地手续上也没有通过国土局这一关。
根据陆丰市国土局2013年1月16日《关于举报林耀昌、林华彬违法占地建设公墓园的调查报告》显示,安福公墓根据建设需要,分两期向省、市林业部门申请使用林地并获批准,第一期占用林地面积1.7公顷,第二期占用林地面积4.76公顷。尽管陆丰市国土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已将其列入建设用地(墓园特殊用地)规划区,但用地手续尚未办理,属于未批先用。
“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未批先用,我们已经在去年12月20日,对其作出了罚款”。陆丰市国土局执法监察林大队长表示。根据陆丰市国土局的调查,安福公墓第一期的实际用地17700平方米,第二期实际用地67100平方米,总计8万余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1元的罚款标准,总计罚款8万多元。
但林键国对此处罚结果非常不满:“每平方米卖上千元,却只罚款1元就了事,还为其补办手续维持现状,这实在太荒唐了。”
对此,林大队长回应,每平方米罚款1元是按照相关标准作出的行政性处罚,一般耕地也才每平方米罚款5元。“至于说为其补办手续,没有这回事,到现在为止,安福公墓都还没有报批手续”。
林大队长最后表示,国土局对安福公墓的处罚已经基本结束了,而且已经将处理材料汇报给汕尾市国土局和广东省国土厅,“上面对此也没有什么意见”。(记者 戎飞腾 李世敏 实习生 柯祥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