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律师朱列玉认为,治理腐败,先要管住现金,在这次全国“两会”上,他提了一个关于制订现金管理法的议案。
作为监察部特邀监察员,朱列玉有时也被抽调参与纪委系统的检查。不少贪官被查后被搜出大额现金,使他对反腐深有感触。他认为,国家对大要案的查处很重要,但是,“要想官员不敢收钱,行贿人不敢行贿,现金管制就很重要”。
在提交的议案中,朱列玉还附上了草拟的“现金管理法”建议稿,共四章21条。建议稿提到:开户单位支付给个人的现金,每人每次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部分,应当采取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及其他转账结算方式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必须经开户行审核。对于个人使用现金购买商品或服务,单笔交易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通过转账结算办理。(记者董柳、温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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