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帮上司贪567万拆迁款
丰台区永合庄村村委会原主任苏益清,帮上级领导贪污567万余元的拆迁补偿款,分文未获的他还自掏160余万补齐贪款空额。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二中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苏益清有期徒刑两年。
现年48岁的苏益清,曾任丰台区永合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党支部书记,2011年4月9日被羁押。
法院查明,2009年12月,苏益清担任永合庄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在永合庄村和北天堂村村民搬迁工作中,受丰台区宛平城地区办事处主任杜平勋(另案处理)的指使,采取虚构拆迁补偿手续的手段骗取拆迁补偿款共计863万余元。所骗款项除部分用于永合庄村民非宅基地补偿外,苏益清在杜平勋的指使下,将其中的130万元用于为杜平勋购买进口路虎越野车1辆,另将437万余元转入杜平勋注册成立的河北京南种植有限公司,累计贪污公款567万余元。
受审时,苏益清认罪,但强调自己没获得一分赃款,反而损失了160余万元。苏益清说,杜平勋是他的直接领导,当时评估公司确定的拆迁补偿款是300余万元,但杜平勋让他找了4个身份证,做虚假的拆迁补偿协议,最终骗补偿款863万余元。钱到账后,他将其中的300余万如数给了村民,剩余的567万余元,他按照杜平勋的吩咐,花130万为杜买了一辆路虎车,之后剩下437万。没多久,杜平勋让他再拿出600万元。“我说就剩430多万了,但他说急用,让我去借。没办法,我就从自己家里拿了160多万,补齐600万给了他。”苏益清说,他当时考虑杜平勋是他的领导,怕得罪他。案发后他非常后悔。
苏益清的辩护人认为,苏益清之所以犯罪,是受到杜平勋的欺骗,苏益清与杜平勋之间存在上下级关系,杜平勋为贪污公款向苏益清施加了压力;且苏益清身患癌症,有60多户村民替他求情,希望法庭能对苏益清减轻处罚。
法院认为,苏益清的行为已构成贪污罪。鉴于苏益清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且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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