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回应
到绵阳办案 顺便接孩子
当事民警之一的刘锦锋说,他此次主要是去绵阳办公事,其次才是顺便给儿子开家长会,接他回家。
“1月25日,辖区接到一封公安局国保大队的函,内容是要调查一名嫌疑人。”刘锦锋说,26日,派出所核实,这名嫌疑人居住在绵阳市高新区。27日下午,他便向值班领导请示到绵阳调查情况。
“28日下午,我和镇政府一名工作人员从荣县开车去绵阳,当时考虑主要是节约过路费。临走时,领导也叮嘱不要把警车停在公共地方。”刘锦锋介绍,29日上午,他将警车停在了距离学校500米左右的空地,去给孩子开家长会。
“开了20多分钟,我就和同伴乘出租车去嫌疑人的家里调查情况。当时到他家后发现,只有他爱人在家,我们便取了材料,大约12点过,我接到孩子返回荣县。”刘锦锋说。
“自己确实做错了”
对自贡市公安局的处理结果如何看待?刘锦锋告诉记者,他服从组织的处理,没有异议,“开警车到学校接孩子确实不应该”。
“1月30日下午,此事在网络上引起一些反响,我便积极向领导解释情况。希望以后引以为戒,把工作干得更好。”刘锦锋说,处理结果出来后,自己也认识到了严重性,“我不敢说自己是个优秀警察,但我以后肯定会做一个称职的警察。希望也能通过此事,警醒自己,教育别人,杜绝出现类似情况”。
另外一名当事民警何成辉对处理结果也表示没有异议,“自己确实做错了”。
何成辉称,当日他主要是到绵阳办案,顺便接孩子回家。何成辉表示,通过此次教训,他今后将杜绝此类情况,继续好好工作。
管理措施
自贡召开全市警用车辆专项治理会议
昨日下午,自贡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警用车辆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警用车辆管理情况和2012年1月至今全局警用车辆(含专段车辆)交通违章情况,通报了近期开展整治工作的情况及发现的警用车辆违规问题,并对警用车辆专项治理工作提出要求。
凡现场督察和暗访发现警用车辆发生违规行为的,一律先扣车;凡警用车辆发生违规问题的,一律在全市公安机关通报;凡警用车辆发生违规问题的,所在部门领导,必须向市局党委进行书面检查,直接责任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春节期间,制式警车除接处警等必须的勤务用车外,一律停放在所在单位。
2月5日前,各部门勤务用车、停放车辆安排必须报警务督察、装财部门备案。
特殊情况,必须进行报告批准,定人定责;从2月份开始,自贡市公安交警支队每月向自贡市公安局纪委、督察支队提供全市公安机关警用车辆违法行为相关材料,自贡市公安局纪委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自贡市公安局四项处理决定
一.免去何成辉、刘锦锋派出所所长职务(立即按照程序履行相关手续),并由个人承担此次出车的一切费用;
二.荣县公安局和沿滩区公安分局向自贡市公安局书面检讨,并提出整改意见;
三.自贡市公安局党委向自贡市委、四川省公安厅检讨,并向网民道歉;四.加大对警车使用和队伍管理的力度,对违规问题坚决严肃查处。(记者 蒋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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