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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无止尽终自毁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潘塘街道腐败窝案查处纪实

2013年01月18日14:4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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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擒贪首

因为自己受贿笔数太多,刘晓明所言事项前后矛盾、露出马脚,使调查组发现了新的线索。
  
  据陈某所言,刘晓明胆子很大。2008年以来每年结算时,他都签字“同意报销”,借鸡下蛋,化公为私。当他得知自己不再担任街道办事处主任后,还最后“疯狂”了一把。2011年3月,刘晓明对陈某、周某说:“你们二人跟着我吃了苦,趁我现在还有签字权,再弄点费用吧。”三人遂以假发票冲账,套取现金4.5万元私分,每人分得1.5万元。

  刘晓明在接受调查之初,仍不甘心束手就擒,企图顽抗到底,声称自己是区委委员、区人大代表,要见区领导。办案人员早就看穿了他色厉内荏的表演,劝他正视问题,争取主动。慢慢地,他没有了开始时的神气,但在交代问题时仍避重就轻,只谈些枝节小事。

  刘晓明看似精明,实则昏沉。他自认为捞钱天衣无缝,案发前又订立了攻守同盟,不可能出事。为规避调查,他不用自己的银行卡,而是让周某将“小金库”中结余款60万元转到司机谢某卡中,表明自己“置身事外”。被问及资金去向时,刘晓明闪烁其词,难圆其说。办案人员当即戳穿他的伎俩,他犹疑再三后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武汉某建筑集团经理郑某籍贯在潘塘,刘晓明用心良苦地动员郑某回家乡纳税。2007年底,郑某公司需要资金周转,便找到刘晓明帮忙。刘晓明大笔一挥,便将街道200万元公款借给了郑某。郑某于2008年春节前给刘晓明送了1万元现金。郑某后来只归还了本金,对应付的几十万元利息却只以公司的名义给刘晓明写了一个欠条。

  2008年9月,承建大广高速潘塘段工程的武汉某建筑公司向潘塘街道借款,刘晓明和陈某商定后决定借给该公司100万元,月息1.5%。该公司归返本金后,付息6万元。二人又将利息私分。2011年4月,该公司又借款200万元,7天后归还。刘晓明将本金入账,却将7000元利息据为己有。

  2008年10月至2009年春节前,承接小城镇建设工程的谢某为感谢刘晓明,先后三次送给刘晓明共计8万元;2010年和2011年春节前,承接潘塘广场等工程的谢某和张某两次给刘晓明送去现金共计8万元;2011年,承建潘塘广场绿化工程的章某给刘晓明拜年,送去现金7万元;2010年开始,潘塘路灯改造工程供货商毛某三次给刘晓明送去现金共计3万元……

  此外,刘晓明还以考察名义向包工头索要费用。2010年初,他两次向谢某、张某索要赴外地考察费共计8万元。

  在交代违纪违法事实时,因为自己受贿笔数太多,刘晓明所言事项前后矛盾、露出马脚,使调查组发现了新的线索。

  2009年,刘晓明的父亲去世,刘晓明收受潘塘辖区企业所送礼金3万元;2010年11月,刘晓明家里装修,谢某为刘晓明支付房屋装修费用和工人工资2.1万元;2011年8月,刘晓明与谢某、街道武装部长李某将区交通局下拨给姚寨、潘塘两村通湾公路款6.4万元私分,刘晓明分得3万元……(张君荃)

(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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