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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无止尽终自毁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潘塘街道腐败窝案查处纪实

2013年01月18日14:40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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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图还原露真相

在三年时间里,刘晓明如法炮制,共9次主持私分,个人分得48.8万元。
  
  水不激,鱼不跳。

  看到调查组内查外调,已担任区总工会副主席的陈某再也坐不住了。在周某被调查的第二天,他在家属的劝导下来到区纪委,主动交代了问题——他被刘晓明笼络后,一直从中“分一杯羹”。在第一次接受刘晓明所给的6万元时,他还有些半推半就。然而,慢慢地,内心的恐惧渐渐消失了……2009年至2011年3月,在刘晓明主持的5次私分中,陈某分得33.24万元。

  陈某还向办案人员透露,在办案人员调查期间的某天夜里,陈某接到已任区发改委副主任的刘晓明电话,赶到街道文明办主任谢某家中,另外还有张某、周某,几人一起商量如何应对调查。刘晓明询问了小城镇建设工程资金如何走账,得知已经被审计后非常着急,要大家想办法过关。他们先想在送礼款上做文章,将私分资金以假票据充抵,但因周某记不准具体数额而作罢。

  两天后的晚上,陈某又被刘晓明的司机谢某约到谢家。陈某劝刘晓明找一下街道领导,请他们出面,让区纪委不再调查潘塘街道:“我们错就错了,不如将私分款退给街道,让街道去摆平。”刘晓明没有接受这个提议。他又让周某把三年的年终结算记录带上赶过来。三人碰头后,周某将结算记录交给刘晓明,告诉他只有流水记录,没有原始票据账目。刘晓明就让周某把流水账重新记一遍,将大额支出分解;让谢某把小城镇建设工程账目做平。其实,刘晓明并不知道周某多留了个心眼,他把每年私分公款的原始票据走了账,还将流水账多抄了一份。

  几天后,几人又一次来到刘家,刘晓明让周某将年终结算记录当场销毁。

  至此,刘晓明主持私分公款,证据确凿。2009年春节前,刘晓明以单位送礼名义从街道账目中拿走20万元现金,同年3月报账,除送礼用的4万元外,他授意以其他票据冲销余下16万元进行私分,刘晓明分得10万元。据统计,在3年时间里,他如法炮制,共9次主持私分,个人分得48.8万元。

  此时,所有证据都指向刘晓明,正面接触他的时机已经成熟。随即,刘晓明被正式立案调查,并被提请罢免区委委员和区人大代表职务。

  与此同时,调查大广高速潘塘段建设工程进展迅速,广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罗某等人私分公款的事实也水落石出。罗某曾被评为“全市十大好村官”,并在全市作过巡回报告。自刘晓明担任潘塘段指挥长后,罗某上行下效,于2008年8月至2012年4月,虚列工程款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24.72万元;伙同村干部李某、黄某等人,私分公款7.7万元,个人分得2.7万元。案发前,罗某还将街道拨给该村的“U”型渠项目资金2万元截留私分。

(责编:杨丽娜(实习)、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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