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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宝昌的"双面人生":任人唯"钱"被下属称作"铁血监狱长"

2013年01月17日08:24   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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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宝昌案的案卷

办案人员讨论案件

与监狱方面座谈

他一不抽烟,二不喝酒,开一辆老旧二手车上下班,衣着朴素,生活简单,也曾多次拒礼拒贿,多次在公开场合强调廉洁从政,多次立功受奖,殊不知——

这位“清官”还有另一面

丹东市监狱的前身可追溯到清末,后由奉系军阀张作霖选定现址,于1920年4月动工兴建。新中国成立后,丹东市监狱成为人民民主政权改造罪犯的场所。上世纪六十年代,丹东市监狱迁并到凌源,1984年在原址恢复重建。

新年伊始,辽宁省检察院组织编撰的廉政警示教育读本《以人为鉴明得失》付梓了。这本小册子从近几年检察机关查办的数十起监管场所职务犯罪案例中精选出5件,很有代表性,取名“以人为鉴明得失”,是期望担负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职责的干警们能从中得到启示。近日,该读本下发到辽宁省丹东市监狱,管教干警人手一本。翻开书页,他们都看到一个熟悉的名字——刘宝昌。

2012年10月26日,辽宁省丹东市中级法院对丹东市监狱原监狱长刘宝昌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刘宝昌收受他人贿赂109.3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刘宝昌表示服判,不上诉。

案发前,如果说刘宝昌是个贪官,恐怕谁都不会相信。这位监狱长一不抽烟,二不喝酒,开一辆老旧二手车上下班,衣着朴素,生活简单。他也曾多次拒礼拒贿,多次立功受奖。然而,“清官”的另一面,掀出来是令人咋舌的。

思想蜕变

各方赞誉并没有让刘宝昌感到很光彩。相反,他觉得自己付出多而收获少,这辈子过得很亏

1952年10月,刘宝昌出生在黑龙江省讷河县一个普通工人家庭。10岁时,他的父亲上山伐木被砸成重伤,第二年就病故了。弥留之际,父亲紧握两个儿子的手说“好好做人”。刘宝昌的母亲是制鞋厂的普通工人,在困苦中抚养儿子长大。1968年,刘宝昌参军入伍,转业后当了工人。他聪明能干,很快被招入讷河县公安局工作。1979年,27岁的刘宝昌调任丹东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2000年,刘宝昌就任丹东市公安局振安分局局长。

2004年8月,市委组织部一纸调令,将刘宝昌提拔到丹东市监狱任监狱长。当时的丹东市监狱困难重重,账户上仅有1800元可用资金,外债却有1000多万元。上级领导对刘宝昌寄予厚望,希望他能改变监狱的落后面貌。

任职的最初几年,刘宝昌不顾身患糖尿病和心脏病,一心扑在工作上,丹东市监狱很快发生了巨大变化:监舍完成全面改造,所有在押人员都告别大通铺,睡上了单人床;安装了最先进的数字化监控设施;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的综合性教学楼落成;1000多万元外债全部还清。刘宝昌个人两次被记三等功,一次被记二等功,多次获评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廉政建设先进个人。

各方赞誉,并没有让刘宝昌感到很光彩。相反,他觉得自己风里来雨里去,对工作付出太多,收获却太少,这辈子过得很亏。正是这种思想,给他增添了一种莫名其妙的压力。看穿了刘宝昌的心思,家人和朋友也劝他别太“亏待”自己,“你都50多岁了,还能再干几年?别忘了人走茶凉,有权不用,过期作废。”

“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刘宝昌的心震颤了,他决定改弦更张,多为自己考虑考虑。

刘宝昌并不缺钱,妻子有退休金,两个女儿都成了家,女婿们经商做买卖,生活宽裕。然而,贪欲的大门一旦开启就再难关闭。从收受第一笔贿赂开始,刘宝昌无可挽回地蜕变了。

敛财有方

田某两次行贿共30万元,其夫许清林得以监外住院治疗,并于2009年8月假释出狱

减刑、假释作为重要的刑罚变更制度,对激励罪犯改造、维护监管秩序、缓和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作用。可在刘宝昌眼里,二者都是重要的敛财工具。他通过向主管监狱长、刑罚科打招呼,授意或默许经办人员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造假,并在明知不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批准监外执行、假释,12次收受贿赂共计81万元。“所有服刑人员的减刑、假释、保外就医,都要经过刘宝昌同意,他说了就算。他决定的事,开会讨论只是走个形式。”丹东市监狱一位领导如是说。

许清林因犯挪用公款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2008年5月转入丹东市监狱服刑。2008年6月的一天,许清林的妻子田某经人介绍找到刘宝昌,“我家老许身体不好,多年的高血压,您能不能给安排一下,让他去医院看看病?”“情况我都知道了,符合条件的话就按规定办理。”刘宝昌打着官腔。两人闲聊了几句,刘宝昌说:“我小女儿是音乐老师,在大连办了个钢琴班,租教室花了不少钱,大连的物价水平可比咱们这儿高多了。”

田某听懂了刘宝昌的话外音。第二天,她取出10万元钱,打电话给刘宝昌,“我想找嫂子有点事,怎么联系她?”刘宝昌心知肚明,告知妻子陈某的手机号码。当晚,田某与陈某相约见面,将一袋子现金交给陈某。于是,在刘宝昌的安排下,许清林很快被送到丹东市某医院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后,上级部门要求监狱清理监外住院人员,不符合条件的要一律收监。田某着急了,又找到刘宝昌:“我家老许病情刚有好转,可不能前功尽弃啊,您一定得想想办法。”“上级要求咱们必须执行,不过你家老许住院时间不长,平时表现也不错,情况倒是可以考虑。”当晚,田某又约陈某,送了20万元,许清林收监执行一事就此不了了之。

后来,许清林又不满足于住院,想办假释,刘宝昌也开了绿灯。于是,在有刘宝昌签字的《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出现这样一段话:“许清林入监后,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犯罪对社会、对家庭带来的危害,决定用劳动的汗水洗刷自己的灵魂,用优异的改造成绩回报政府的挽救之恩。”2009年8月,许清林走出监狱大门,随后四处“鸣冤”,多次越级上访。

(责编:李源(实习)、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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