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失自由
“我多想时光倒流,哪怕回到艰苦年代,粗茶淡饭也好。但这只能在梦里实现了”
2012年4月20日,丹东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就刘宝昌涉嫌经济犯罪问题找其谈话,刘宝昌主动交代了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的犯罪事实。4月27日,案件移交检察机关,丹东市检察院决定立案侦查。
2012年9月29日,丹东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刘宝昌受贿案。丹东市纪委、丹东市司法局、丹东市监狱的工作人员及刘宝昌家属等60余人参加了旁听。检察机关指控,2004年至2011年,刘宝昌在任丹东市监狱监狱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监区安排、监外住院治疗、保外就医、假释、工程发包、干部竞聘等方面的利益,先后收受23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09.3万元。
在最后陈述阶段,刘宝昌说:“我对不起党,对不起组织,我认罪、悔罪。感谢公诉机关对我参加工作以来好的方面的评价,我很感动。每次收钱,我都以家人的名义存起来,直到案发时,所有的钱都没动过,分文不少地交了出来。钱,没有带给我幸福,只是让我心虚失眠、受惊吓,现在又带走我的自由。我多想时光倒流,哪怕回到艰苦年代,粗茶淡饭也好。但这只能在梦里实现了。”
据丹东市司法局一位领导介绍,刘宝昌是个很霸道的人,从来说一不二,把权力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上,名义上分管各项工作的副监狱长并无实权。办理该案的检察官总结说:“刘宝昌受贿犯罪体现在‘刑罚执行腐败、人事腐败、基建腐败’三个方面。由于缺乏最基本的党性原则,在监督失灵的情况下,刘宝昌凭借‘一锤定音’的个人霸气提供了一种反面价值导向,造成监狱内部大面积腐烂。震惊辽宁司法界的丹东市监狱窝案从监狱长到监区长、狱政科长,共有6人被查处。他对监狱的伤害是深层的。”
案后说法
据辽宁省社科院一位研究人员介绍,“双面人”既是社会现象,也是一种心理学现象,即公开场合是一种人,暗地里又是一种人,台上台下两个面孔,人前人后两种表现,所谓大奸似忠者,便是如此。刘宝昌自奉甚俭,也经常在公开场合要求下属廉洁自律,暗中却早已对金钱的诱惑放弃了抵抗。他并不追求生活享受,其堕落是从心理失衡开始的,看到社会上一些有钱人过着挥金如土的日子,自己身居高位,得到的实惠却远远不如,就起了贪婪之心。欲壑难填成就了他的“双面人生”。(康振兴 姜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