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幕后委员”推到“前台”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探索发挥“非驻会”纪委委员作用纪实
“本人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没有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从未在企业兼职取酬、投资入股或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本单位工作人员也没有出现类似情况。本人任职期间没有借婚丧嫁娶、子女上学等时机敛财……”
2012年12月25日下午,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保安乡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暨领导班子年度“述职述廉述法述德”汇报会,该乡党委书记戚艳红现场向检查组作了如上汇报。此次检查组的组长,正是宿豫区总工会主席、区纪委委员高维杰。
从2012年开始,宿豫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科级干部“四述”、政风行风评议等检查活动全部邀请区纪委委员参加,并由其担任组长。“非驻会”纪委委员忙了起来。
“非驻会”纪委委员,又被形象地称为“幕后委员”,过去每年开一两次会,仅局限于听取、审议和表决工作报告,职能没有得到有效发挥。针对此,宿豫区大胆提出让“幕后委员”走到“前台”的设想,并开始了一系列探索。
构建载体,搭“舞台”
扩大区委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范围,委任乡镇基层站所监督小组组长,建立乡镇纪委委员联系点
2012年9月15日上午,宿豫区纪委会议室济济一堂。
“我不同意以贪污罪立案追诉,因为宿迁医改后,这家医院属私人所有,违法主体不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该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区纪委委员朱建华说。
“可是这家医院套取新农合资金数额这么大,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应该追究刑事责任。”该区公安分局副局长、区纪委委员殷亮说。
与会的区纪委委员分别提出专业意见,区委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例会的讨论十分热烈。最终,会议达成一致,同意将非营利性医院套取新农合资金问题按合同诈骗罪立案追诉。
2011年6月,宿豫区让区纪委委员担任区委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搭起了发挥“非驻会”纪委委员作用的重要平台。
宿豫区纪委副书记钱刚告诉笔者:“区纪委现有区级‘非驻会’纪委委员8名,大多是公检法、审计等部门主要领导。让他们兼任区委反腐败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既能发挥委员所在部门的职能作用,整合办案资源、监督资源;又可向他们通报大案要案查办情况,共同会商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难题。”
“现在纪委搭台让我们唱戏,这个委员的头衔终于实至名归了。” 该区审计局局长、区纪委委员张志刚说。
让乡镇纪委委员担任乡镇基层站所监督小组组长,则是该区发挥乡镇纪委委员作用的平台。
2011年10月,宿豫区开始推行乡镇基层站所监督委员会制度,每个监督委员会下设资金资产监管、站务所务公开、效能监督3个工作小组,组长分别由3名乡镇纪委委员担任,负责日常监督工作。2012年,该区14个乡镇42个监督小组共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和监督检查14次,纠正违规问题26个;开展效能督查56次,通报问责18人。
2012年7月,宿豫区纪委进一步出台《关于乡镇纪委委员联系点制度的实施办法》,要求乡镇纪委委员每人联系2个以上站所或村居,开展监督检查、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化解信访矛盾等;并建立了月度走访、月度报告、检查考核等制度。
2012年8月2日上午10时,大兴镇高圩村村部人声鼎沸。这天,大兴镇纪委委员翟利民正好到该村走访。看到这一幕,翟利民急忙上前了解情况,发现是部分村民到村部上访,反映水稻田缺水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我是联系你们村的镇纪委委员。乡亲们放心,水稻田缺水是大事,镇里一定会重视。大家推选三名代表跟我到田间实地查看旱情,然后向镇里反映。天气太热了,其他人先回吧。”说罢,翟利民即领着三名上访群众代表实地查看,并将情况反映给了镇领导。经过镇里协调,8月3日下午,高圩村水稻田全部完成了灌溉。
截至目前,宿豫区乡镇纪委委员共化解信访151起,参与查办案件34件,上报廉情信息49条。
“宿豫现有‘非驻会’纪委委员54名,占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34.6%。为让他们从‘幕后’走到‘前台’,区纪委专门搭建了工作平台。现在看来,不但委员履职的积极性得到提高,而且群众的困难也切实得到了解决。”宿豫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仲启双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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