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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专家视角:
让“非驻会”纪委委员从会场走出来
韩光化
充分发挥纪委委员的职能作用,对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中央纪委、监察部明确要求,县级纪委要加强与纪委委员的经常性联系,督促纪委委员认真履职,发挥作用。为此,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积极探索,让“非驻会”纪委委员真正从会场走了出来。
“非驻会”纪委委员履职需要一定的平台。宿豫区让区级“非驻会”纪委委员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勤廉双述、机关作风明察暗访等常规性工作并担任检查组组长,就是给他们搭建实实在在的平台,使其履职更加方便有效。让乡镇纪委委员直接参与区纪委大案要案查办、村务监督,更是把委员推到了反腐败斗争第一线,既提高了乡镇纪委委员的业务能力,又能克服办案人手少等困难。
明确职责并赋予权力是“非驻会”纪委委员开展工作的依据和基础。宿豫区纪委明确委员8项职责、赋予其5项权力,既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又结合了当地实际。如针对来自不同部门的委员明确个性职责要求,可谓人尽其才,值得借鉴。除明确职责和权力外,推动工作落实还需制度保障。宿豫区纪委用文件形式细化固定6项制度,不仅规范了委员的履职行为,而且对纪委需要做什么也作出明确要求,形成了以制度促落实的良好格局。
在加强委员管理上,宿豫区纪委的做法也是可圈可点。其中有两个亮点:一是“化虚为实”,加强工作力量。让长期游离在组织之外的“非驻会”纪委委员切实承担具体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让其产生身份自觉、责任自觉,从而解决了“人”的问题。二是“反客为主”,激发工作活力。通过系列举措让“非驻会”纪委委员从被邀请与会的“客人”变为参与工作的“主人”,以身份转变带动思路转变,激发工作干劲。
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我们相信,随着这项机制制度的不断完善,纪委委员的作用将得到充分发挥。
(作者系中共宿迁市委党校副校长、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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