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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发挥“非驻会”纪委委员作用将“幕后”推到“前台”

2013年01月08日16:02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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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化职权,促“作为”
  细化、创新职责要求,赋予检查权、质询权、知情权、议事权和建议权

  
  2012年9月12日下午,宿豫区纪委委员朱江的电话骤然响起。电话那头是老领导。

  “小朱啊,听说你上午带人到区某局明察暗访了。那个上网玩游戏的是我家亲戚,你看可以局里内部处理,就不要上报区纪委了吧。”

  “老领导,我是作为区纪委委员参加这次机关作风明察暗访,而且我还是领队,如果查访情况被我截留了,我不好向区纪委交代。”

  老局长挂断了电话。最后,情况被如实上报给区纪委,并在全区通报。

  “我是区纪委委员,这是我的职责。”朱江边说边展示自己的工作证。《宿豫区纪委委员工作证》背面,清楚地标注着纪委委员的8项职责和5项权力。

  据了解,除带头学习宣传反腐倡廉建设有关文件、带头贯彻落实区纪委全会的决议和决定、参与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全局性工作及重大决策的研究、论证等“常规动作”外,该区进一步细化区纪委委员职责,提出要积极参与机关作风、公车使用、政风行风评议等的监督检查,加强所在单位反腐倡廉建设组织协调,推动惩防体系建设等。

  同时,针对来自不同部门的委员,该区还明确了“个性化”的职责要求。如,宣传部门的委员要注重反腐倡廉舆论宣传和网络舆论引导;组织部门的委员要注重干部考察提拔任用的把关;审计部门的委员要注重领导干部任职、任中、离任的经济责任审计,从中发掘案件线索;公检法等部门的委员要注重把查办、判决的党员案件向纪委移送等。

  “委员们到底要做什么、怎么做,这在以前没有明确要求。为此,我们制定下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区纪委委员职能的意见》,以文件形式固定纪委委员的职责,并且统一印在工作证背面,时刻提醒大家。”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项文军说。

  2012年8月11日,来龙镇新当选的纪委委员刘军刚第一次到该镇水利站开展财务监督工作。当他提出要查阅今年以来的账册时,该站站长不屑地说:“你又不是我的上级领导,有什么权力来查我的账?”

  气氛紧张起来。刘军刚正声回答:“我是镇纪委委员,兼任来龙镇站所务监督委员会资金资产监督小组组长。而且区纪委有文件规定,纪委委员享有检查权和知情权,根据工作需要查阅账册是我的职责。”

  为方便委员履职,宿豫区明确规定纪委委员享有检查权、质询权、知情权、议事权和建议权等5项基本权力;同时建立重大事项征求意见、重要情况通报、重大活动参与、意见建议办理等一整套制度,为委员作用的发挥上“双保险”。

  “区纪委以正式文件明确纪委委员的职责、权力并建立相关工作制度,不仅让我们知道该做什么,而且拿着这把‘尚方宝剑’,我们检查、监督、质询起来也更有底气了!”朱江说。

(责编:吴思瑶(实习)、程宏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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