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辩是否构成滥用职权
“我认为恐龙谷项目和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两个项目的决策没有错,不应构成滥用职权罪。”杨红卫在法庭上表示。
针对两个项目是否构成滥用职权罪,控辩双方进行了激烈交锋。
根据指控,在楚雄州禄丰县恐龙谷项目建设推进过程中,杨红卫违规越权,决定将禄丰县政府扶持侏罗纪世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发恐龙谷项目专项用于古生物化石保护和展示、博物馆建设及环境修复工程的无息借款人民币6600万元,转作该项目二期开发的政府专项补助拨款,造成公共财政资金损失人民币6600万元。
2008年4月至2010年12月,为避免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在国家钢铁产业政策调控下被淘汰,杨红卫明知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仍强行要求楚雄州相关职能部门对德胜钢铁有限公司技改项目违规立项审批、备案,以临时用地的形式违规批准企业项目用地。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违反国家政策法规,违规决策给予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5亿元贷款,并贴息两亿元,造成公共财政资金损失人民币两亿元。
大理州检察院认为,根据上述指控,杨红卫应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庭将择日作出判决。(记者刘百军 通讯员赵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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