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02月28日08:06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2月28日電 (記者李源)眼下正值十九屆中央首輪巡視全面開展,“未來中央巡視工作定位是什麼?”“哪些問題是查找重點?”等話題備受關注。
27日的《人民日報》在要聞六版頭條刊登了署名為“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的文章——《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巡視工作五年規劃 不斷鞏固深化發展巡視工作》,詳細解答了未來五年中央巡視工作的“路線圖”和“任務書”。
新時代巡視工作定位依然是“政治巡視”
“巡視工作必須旗幟鮮明講政治,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盯住‘關鍵少數’,查找政治偏差,發揮政治‘探照燈’‘顯微鏡’作用。”
《中央巡視工作規劃(2018—2022年)》(以下簡稱《規劃》)明確深化政治巡視要圍繞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等6個方面,深入開展監督檢查,進行全面政治體檢。這也就意味著新時代巡視工作的定位,依然是“政治巡視”,並且更加深化。
那麼,下一步如何深化政治巡視?《人民日報》的這篇文章給出了答案。
深化政治巡視要在堅持黨的全面領導上聚神,以“四個意識”為政治標杆,緊盯政治立場、政治忠誠、政治責任、政治生態,深入檢查被巡視黨組織貫徹黨章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執行加強和維護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若干規定情況,保証全黨統一意志、統一行動、步調一致前進﹔要在加強黨的建設上聚力,根據不同地區、部門、領域的特點,把握共性、突出個性,善於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強化“靶向治療”思維,把准關節點、要害處,做到精准發現、精准施策、精准解決﹔要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上聚焦,著力發現和推動解決黨內存在的突出問題。
六方面黨內存在的突出問題將成查找重點
十九屆中央巡視將主要查找哪些方面的問題?在中央首輪巡視動員會上,各組組長在講話中均有所透露,概括來講就是“六個圍繞”——圍繞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和奪取反腐敗斗爭壓倒性勝利開展監督檢查,著力發現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領導干部腐敗、群眾身邊不正之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干部不擔當不作為、違規選人用人等突出問題。
此外,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在《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巡視工作五年規劃 不斷鞏固深化發展巡視工作》文章中,給這六方面黨內問題的重點查處對象“畫了個像”:
一是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的問題。對“七個有之”高度警覺,著力發現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陽奉陰違的兩面人、兩面派,個人主義、分散主義、自由主義、本位主義、好人主義,違背黨的政治路線、破壞黨內政治生態等問題。
二是領導干部腐敗問題。著力發現並推動查處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特別是政治問題和經濟問題相互交織形成利益集團的腐敗問題。
三是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堅持人民群眾反對什麼、痛恨什麼,就重點巡視什麼、糾正什麼,著力發現脫貧攻堅中的腐敗問題、黑惡勢力背后的腐敗問題、落實惠民政策中的腐敗問題,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
四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緊盯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堅決防止反彈回潮,重點發現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特別是表態多調門高、行動少落實差等問題,認真查找領導干部中存在的特權思想和特權現象。
五是干部不擔當、不作為問題。著力發現那些患得患失、愛惜羽毛的“老好人”,推諉扯皮、上推下卸的“圓滑官”,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太平官”。
六是選人用人方面存在的問題。著力發現違規用人、帶病提拔、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拉票賄選、干擾換屆、破壞選舉等問題。
十八屆巡視整改情況將作為本屆巡視監督重點
十九屆中央巡視是否要完成一屆任期內巡視全覆蓋任務?答案是肯定的。黨的十九大把巡視全覆蓋要求寫入黨章,《規劃》又對全覆蓋任務作出具體部署,要求准確把握全覆蓋要求、創新完善全覆蓋路徑和切實增強全覆蓋實效。
“巡視不能為了全覆蓋而全覆蓋,不能急功近利、心浮氣躁,必須在‘深、准、透、實’上下功夫。”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要求,堅持有形覆蓋和有效覆蓋相統一,堅決防止巡視工作表面化、形式化。要創新方式方法,綜合運用聽取專題匯報、個別談話、受理信訪、調閱資料、詢問有關人員等,把情況搞全面、搞清楚。要做深做細基礎工作,深入了解被巡視地區、部門和單位的歷史沿革、文化特點、職能任務、機構編制,特別是領導班子成員成長經歷、性格特點、群眾反映等情況,提高掌握問題深度、精准度。要增強巡視針對性,注意巡視過的單位已經發現和指出過哪些問題、近期哪些問題群眾反映強烈、哪些領導干部的問題反映比較集中等,做到有的放矢、切中要害、形成震懾。
巡視發現問題是為了解決問題,發現問題不解決,比不巡視的效果還壞。據介紹,十九屆中央巡視將進一步明確責任、加強督查、強化問責,發揮巡視標本兼治戰略作用。
一方面,要加強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整改落實情況的督促了解,強化巡視“再監督”,看上屆巡視發現的問題是否整改到位了、有沒有報假賬,看巡視移交的問題線索是否認真核查處置了,看群眾反映強烈的領導干部是否依然有反映或者有新的反映。用好問責武器,對整改責任不落實、整改不力、敷衍整改的,督促有關部門嚴肅問責、公開曝光,以問責促整改,以整改促改革促發展。
另一方面,要強化成果運用。對巡視發現的問題和線索,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和職責分工,及時移交處置。紀檢機關對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和“四風”問題,要優先研辦,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分類處置。組織部門對選人用人突出問題要嚴肅處理,把巡視結果作為干部考核評價、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對那些不擔當、不作為、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干部,該調整的調整,使能上能下成為常態。對普遍性、傾向性問題,要加強綜合分析,形成專題報告,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問題導向參考,深化標本兼治。
此外,針對市縣巡察工作等部署,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要求,要認真落實市縣黨委建立巡察制度意見,結合基層特點探索“提級巡察”“交叉巡察”等方式,破解熟人社會監督難題。重點檢查基層黨組織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情況,檢查黨的領導是否堅強、黨的組織是否健全、政治生活是否嚴肅,著力發現和推動解決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促進全面從嚴治黨在基層見到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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