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07日08:07 來源:新華網
據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消息,11月4日上午,河南省安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河南省委組織部原巡視員郝天宇受賄一案。
安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14年期間,被告人郝天宇利用擔任河南省委組織部干部調配處處長、副廳級組織員、巡視員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其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房地產開發、項目審批、貸款、人事調整、減免稅款等方面提供幫助、謀取利益,收受現金、房產和車輛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535.821921萬元,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以受賄罪追究郝天宇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了相關証據,被告人郝天宇及辯護人進行了質証,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郝天宇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法庭宣布此案將擇期宣判。
被告人郝天宇的近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及各界群眾40余人旁聽了庭審。(新華網鄭州11月6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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