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4日08:36 來源:中國新聞網

河南省高院近日消息稱,開封市原市委書記祁金立受賄一案在河南省濮陽市中級人民開庭審理,檢方指控其受賄2千余萬元人民幣。
籍貫河南滑縣的祁金立,2014年12月31日,因涉嫌嚴重違紀,被查落馬。
公訴機關指控:2000年至2014年,被告人祁金立利用其先后擔任平頂山市委常委、組織部長,鄭州市委常委、組織部長,鄭州市委副書記,漯河市委副書記、市長,開封市委書記的職務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2020.55萬元人民幣,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控辯雙方圍繞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進行了舉証、質証。在法庭辯論階段,控辯雙方就本案事實、証據及法律適用問題各自發表了意見。
被告人祁金立在最后陳述中稱,自己受黨培養教育多年,辜負了組織期望和人民重托,對不起組織、人民和家人,願意接受法律懲罰,認罪悔罪,今后一定好好改造。
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記者 李貴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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