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曉靈(資料圖)
記者7月29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了解到,日前,河北省廊坊市檢察院決定,依法對河北省保定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孟曉靈(副廳級)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向廊坊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孟曉靈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孟曉靈,聽取了其委托的辯護人的意見。廊坊市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孟曉靈利用其擔任容城縣委副書記、縣長、望都縣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利用其擔任望都縣委書記等職務便利,濫用職權,致使國家財產造成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記者鄭赫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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