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廣興(左)、黃旭輝在看守所被提審。粵公 攝
2013年4月,廣東省廣州市公安局在轄內增城市永寧街碧桂園鳳凰城某別墅內打掉一個非法獲利人民幣數千萬元的重大涉賭團伙。由此入手,市公安局紀委查獲一個與賭博分子沆瀣一氣、權錢交易的賭博“保護傘”團伙——增城市公安局分管治安的副局長湯志忠、治安大隊長邵廣興、“掃黃打非”專業隊隊長黃志勇、永新派出所前后兩任所長黃旭輝、劉偉東等14人涉案。
這些人充當“保護傘”,每人涉嫌受賄金額從1000元至270多萬元不等,涉嫌受賄金額總數達人民幣800多萬元。整個增城市公安局治安系統全線崩潰、全軍覆沒。這起抱團式的腐敗窩案令人震驚!
1 思想蛻變,監督缺位,魔鬼一天天“長大”
翻開涉案的14名民警履歷,他們也不是天生的腐敗分子,有人曾經任勞任怨、夜以繼日,有人曾經是業務工作能手,他們都曾為公安工作流汗、流血。
比如,黃旭輝2013年任雁塔派出所所長時,使轄區案件類警情同比下降4%。劉偉東任永新派出所所長時,所裡抓獲的違法人員同比上升28.9%。黃旭輝、劉偉東等曾立個人三等功,邵廣興還曾兩次立個人三等功,羅某某、連某某也曾先后被評為“增城市公安局人民滿意民警”,連續多年年終考核優秀。
是什麼原因讓這些曾經的警界精英一步步淪為賭博犯罪的“保護傘”?他們又何以走上了抱團腐敗這條不歸路?
現在看來,這裡面既有涉案人思想觀念動搖,人生觀、價值觀蛻變,也有體制機制不健全等原因的影響。
涉案人認為“黃賭毒”頑症難以根治,整個社會大環境都是這樣的,甚至形成了“有錢不撈是傻瓜”的價值觀,開始權力尋租。魔鬼不是一天“長大”的,他們的墮落不是一時一日之功。
——江湖風氣、目無法紀,導致價值觀畸形。“人情往來收個小紅包、土特產無關緊要。”這種思想是涉案人員社會交際的一個准則。與商人乃至不法分子勾肩搭背,互相幫忙,在他們看來是很正常的事。
商人賴偉明今年49歲,1993年辭職經商,是增城市荔晶酒店老板,與湯志忠、邵廣興、黃志勇等人關系都很好。據該案多名証人和賴偉明本人供述:邵廣興等人與賴偉明關系很鐵,經常在一起吃飯、打麻將,賴偉明可以隨意約邵廣興晚上到家中喝茶。而黃旭輝則經常讓賭場股東劉國垣為自己吃飯、抽煙喝酒買單。他們已形成一種畸形的價值觀。劉偉東在《悔過書》中說:“認為整個社會環境都是這樣的,有錢不撈是傻的。”
——“49歲現象”,產生了撈一把的心態。在基層公安機關,干部晉升的天花板效應明顯。“49歲現象”引發的心理失衡比較明顯,涉案人失去了追求進步的動力。
本案的主要涉案人員邵廣興、黃旭輝在案發時均是48歲。邵廣興在《悔過書》中寫道:“最近兩年一直放鬆自己世界觀改造,錯誤認為基層干部都是45歲不提,50歲不用,自己臨近50歲了,事業也到了頂峰,受了社會風氣影響,最多在這位子做兩年,也找個清閑的地方休養、工作算了。”眼見晉升到頭,“有權不用,過期作廢”的心理讓邵廣興、黃旭輝等人不能自持,再也經受不住金錢的誘惑。
——分管治安的局領導帶頭腐敗,監督形同虛設。公安機關是具有武裝性質的國家治安行政機關和刑事執法機關。強調下級對上級的服從,但不是無條件的盲從。這些曾經的精英走上不歸路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絕對盲從”,甚至出現了人身依附現象。
他們的口頭禪是“阿頭定的”、“領導同意的”,唯領導馬首是瞻。在他們看來,領導就是天、就是法律!任人唯親更加容易催生利益共同體。湯志忠、邵廣興、黃志勇三人關系密切,均來自大敦派出所。湯任所長、邵與其長期搭檔,黃志勇是民警﹔湯任治安大隊長,先后將邵調任大隊教導員、黃任“掃黃打非”專業隊隊長﹔湯升任副局長,邵接任大隊長,幾個人一起結成緊密的利益共同體。
轄區的永新派出所也不例外,所長帶頭、抓隊伍的教導員也被拉下了水。當負責打擊賭博的副局長湯志忠成為“保護傘”頭號主力后,局紀委、政工部門更加發揮不了應有的作用。監督蕩然無存,紀律和制度成了紙老虎、稻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