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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穿六十余年的反腐回響 再探劉青山、張子善大案

2014年12月17日08:16   來源:河北日報

原標題:再探劉青山、張子善大案

權力失控

“我是頭,有事隻許和我談。”

劉、張兩年內搜刮巨額財富揮霍浪費,緣起於新中國成立之初的“機關生產”。由於恢復國民經濟步履維艱,加之抗美援朝戰爭令全國經濟雪上加霜,新中國成立之初,中共中央和各級黨組織發起了機關生產活動,借以彌補國家財政的不足。但劉、張卻令這條富國之路變成了二人的生財斂財之道。

為了“搞好機關生產”,劉、張甚至勾結奸商、牟取暴利。

1952年2月16日的《東北日報》曾披露:一個名叫張文義的女商人和劉青山搭上關系,借劉的影響和天津地委生產管理處做起了生意。張文義賣給天津地委生產管理處一批復寫紙,自己賺了9600萬元。隨后,她又當起中介,介紹吉林省財政廳駐天津推銷處用更高的價格買下這批復寫紙。而張文義的丈夫,就是吉林省財政廳駐天津推銷處的供銷科長。一出預謀好的“雙簧”,一買一賣賺出的1.3億元“利潤”,就這樣入了劉青山的腰包。

類似這樣輕易獲得的豐厚利潤,讓作為當時地委、行署“一把手”,獨攬財政、人事大權的劉、張胃口越來越大。1951年,他們私自挪用公款49億元,交給張文義購買馬口鐵。而這筆錢被張文義存入銀行生息和進行其他的倒買倒賣,最終導致了21億元的重大損失。

他們還告訴縣裡,動用地方糧不用告訴專署,隻用口頭批准,不形成文字。並告訴機關生產負責人:“我是頭,有事隻許和我談。”

而機關生產獲得的合法或非法的利潤,成了劉、張任意取用揮霍的“私人金庫”。僅有據可查的貪污揮霍開支所謂“特費”達3億7800多萬元。

張子善上梁不正,工作人員上行下效,在天津檔案館,一份“天津專區生產管理處招待費的幾點說明”中提到:本處干部請本處干部在外吃館看戲回機關開支,在外工作看戲吃館回機關開支,本人請本人吃館看戲回機關開支。

當時的河北省人民政府財政廳廳長馬力曾針對此案在河北日報發表檢討文章,提出關注財政工作上的預決算制度:檢查收支情況,必要的抽查科目和檢查原始單據,是非常必要的。

“一切有權力的人都容易濫用權力,這是萬古不易的一條經驗。有權力的人使用權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方才休止。”省委黨史研究室二處副處長冉世民援引孟德斯鳩的話,一語道破權力約束的必要。

“劉、張所以能貪腐,很大程度上是國家初創時期各項制度不健全令其有可乘之機。”據省委巡視辦專職副主任李清懷介紹,隨著貪腐情況頻出、與民爭利現象嚴重,新中國成立后一段時期黨政機關經商辦企業的做法很快被明令禁止。

“隨意挪用、撕毀欠條這樣的財務亂象在當下幾乎很難出現。”省委巡視辦副主任張軍田介紹說,劉、張式的挪用、截留、套取專項資金已成為非常低級的犯罪手段。如今“一把手”權力正不斷受到制約和監督。尤其是各黨政機關實行現代財務管理,財務管理由原來的“一支筆”變“多支筆”簽字審核,“大大降低了個人運作空間”。同時,張軍田介紹,現在熟悉財政財務,精通查賬的審計機關,對領導干部在經濟決策、經濟管理等經濟責任方面審計監督,“一查能把賬查個底兒掉!”

“領導滿足於訂計劃、看報告、下指示,卻疏於檢查。”在《沉重的責任,慘痛的教訓!》中,楊秀峰曾對此事做了深刻反思,並表示張子善“善於迎合又善於蒙混、專門偽造証件寫假報告,譬如上面問干部強迫命令情況,他提筆就寫出該專區犯命令主義錯誤者有若干人﹔明明國家糧款已被他挪用了,但他的報告冊子中還仍舊存有這筆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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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玉、楊麗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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