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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發現問題 強化震懾作用——2013年巡視工作綜述

2014年01月08日18:58   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原標題:突出發現問題 強化震懾作用——2013年巡視工作綜述

  “今年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開局之年,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巡視工作隻能加強,不能削弱。”

  “要突出發現問題,強化震懾作用,不能讓有問題的人心存僥幸,不能讓腐敗分子有立足之地!”

  這一句句鏗鏘之聲,見証了2013年黨中央對加強和改進巡視工作作出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10個中央巡視組兩度派出,“尋虎找蠅”,發現了一批突出問題和一些領導干部的問題線索,成效顯著。巡視工作從未像現在這樣吸引著媒體和社會的關注。

  發現問題、反映問題、推動問題解決——這被稱作巡視工作“三部曲”。而今,與時俱進的巡視工作“三部曲”又唱出了怎樣的新旋律?

  中央高度重視,指明巡視工作發展方向

  巡視是黨章賦予的重要職責,是加強黨的建設的重要舉措,是從嚴治黨、維護黨紀的重要手段,是加強黨內監督的重要形式。

  從上世紀九十年代發展至今,巡視工作的制度框架逐步形成,巡視領域不斷拓展,監督力度不斷加大。陳良宇、侯伍杰等一些高級領導干部腐敗案發,最初的線索來源都與巡視工作有關。

  巡視工作的明顯成效得到了黨內外的廣泛好評,這也讓它承擔了更高的期望。

  “更好發揮巡視制度監督作用”。寫在黨的十八大報告中的這12個字,字字千鈞。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高度重視改進巡視工作。不到半年時間,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兩次聽取巡視工作匯報,習近平總書記兩次發表重要講話,並多次作出重要指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岐山先后6次主持召開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會議,2次在中央巡視工作動員會上發表講話。趙樂際、趙洪祝同志也多次提出工作要求。

  2013年6月,中央辦公廳轉發《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巡視工作的意見》和《中央巡視工作2013-2017年規劃》。

  11月召開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也對巡視工作作出新的重要部署,決定改進中央和省區市巡視制度,做到對地方、部門、企事業單位全覆蓋。

  這些決策部署為新時期巡視工作的發展指明了方向,也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從嚴治黨、反對腐敗的堅強決心和對廣大巡視干部的關懷與重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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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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