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巡視成果,把形成震懾落實到底
9月18日,中央第八巡視組向江西反饋巡視情況。據《江西日報》的報道,此次反饋不說套話、不“唱贊歌”,直擊省黨政領導班子中存在的具體問題。
隨后,貴州、湖北等地的巡視情況反饋也極為類似,都因措辭嚴厲、尖銳務實而受到各方肯定。
“這樣的公開反饋讓公眾及時知曉中央巡視組的工作成效,有利於動員群眾繼續提供反腐線索,更充分彰顯了中央強化巡視成果運用的決心”。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表示。
發現問題、形成震懾,這是黨中央提出的今后五年巡視工作的主要任務。
發現問題,是巡視工作形成震懾的基礎﹔及時處理找出的“老虎”和“蒼蠅”,才能最大程度發揮巡視工作的震懾作用。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對巡視成果要善加運用,對腐敗問題要零容忍,凡是發現的問題線索,都要分類處置、嚴肅處理。
王岐山要求,要嚴肅認真、原汁原味地向被巡視黨組織反饋,領導班子成員的問題和線索,除涉及一把手本人的,都要向一把手反饋,並請其簽收反饋意見,在兩個月內報告整改落實情況,督促其切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的責任,抓早抓小﹔有關部門要優先辦理巡視移交的問題和線索,及時反饋辦理情況和結果。
2013年第一輪巡視結束后,10個巡視組整理出的“問題清單”已移交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
截至目前,中央紀委已對貴州省委原常委、遵義市委原書記廖少華,湖北省原副省長郭有明、政協原副主席陳柏槐,江西省人大原副主任陳安眾,湖南省政協原副主席童名謙,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原副總經理戴春寧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中央組織部根據巡視建議對有的被巡視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作了調整。
中央巡視組移交的其他問題和線索,有關部門也正在抓緊辦理,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回音”,確保巡視成果落到實處。
中央強化巡視成果運用的決心和舉措,在黨內外產生強烈反響,各級領導干部受到警示、教育,潛在違紀違法人員受到很大震懾,廣大干部群眾深受鼓舞。巡視工作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媒體進行了大量報道,與巡視有關的網絡信息達560余萬條,形成了“內外共震”的良好效果。
加強統籌指導,推動全國巡視工作深入開展
省(區、市)和中央單位的巡視工作,是黨的巡視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
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注重統籌謀劃,通過舉辦全國巡視干部培訓班、召開座談會、深入開展調查研究等多種形式,推廣中央巡視工作經驗做法。
各地各單位黨委(黨組)進一步加大對巡視工作領導力度,主要負責人親自部署,結合實際研究制定貫徹中央決策部署的意見和措施﹔巡視機構堅持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突出巡視重點,落實監督責任,在發現問題、形成震懾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和成效。
北京、貴州將巡視辦主任級別配至正廳級,貴州還增設2個巡視組,切實增強巡視力量。廣東把巡視監督的重點細化為37個必查項目,據此開展的2013年第二批對縣巡視發現處級以上領導干部違法違紀問題線索32件,是第一批的5.3倍。
“打鐵還需自身硬”。中央對巡視隊伍自身建設非常重視。王岐山多次強調,有權就有責,權責要對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專門下發文件,對巡視干部遵守政治紀律、廉政紀律、保密紀律、回避制度,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等作出明確規定。
一年來的實踐表明,黨中央因勢而謀,對巡視工作作出重大改進的決策完全正確。截至2013年11月底,各省(區、市)黨委巡視組共完成對69個市(地、州、盟)、480個縣(市、區、旗)及77個省直部門和98家省屬國有企業、高校的巡視,向紀檢監察機關移交領導干部涉嫌違紀違法問題線索1879件,其中廳局級和縣處級干部線索562件﹔向組織(人事)部門移交選人用人方面的問題136件。國務院國資委對中央企業、教育部對直屬高校的巡視,以及部分中央和國家機關、中央企業和中管金融企業內部巡視工作也扎實推進。
“下一步,要深入貫徹十八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紀委三次全會精神,認真修訂《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試行)》,改進巡視制度,實現巡視全覆蓋”。張軍介紹說。
2013年,巡視工作“三部曲”唱出恢弘嘹亮的新旋律,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征程上闊步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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