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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稱律師收18萬行賄法官 律師:是正常代理費

2013年12月09日08:36   來源:中國青年報

原標題:委托人稱律師收18萬行賄法官

“別再說騙人的鬼話了。我已正式通知×××(法官的名字,此處隱去——記者注),官司不打了,把東西退給我。我也正式通知你,把錢都要回來,全部退給我。三天之內弄清。從此兩清。否則,我要用敵我矛盾的方法處理之。”今年8月29日,齊上林給王成蘭發了短信。

齊上林自稱要求退錢的原因之一是,8月,他與一名法官見了面,“法官問了我一些問題,我覺得,他根本沒看我的案卷,這怎麼能夠結案?”

截至記者發稿,王成蘭沒有退錢給齊上林。9月,齊上林開始向有關部門反映“律師收錢向法官行賄”的情況。

對於“向法官行賄”一事,記者尚未証實。

律所副主任稱18萬元是代理費

12月6日,齊上林、王成蘭、溫建朝及邯鄲市司法局工作人員,在司法局對此事進行了調解。上午,中國青年報記者以齊上林同事的身份,旁聽了調解的全過程。

調解伊始,溫建朝詢問齊上林“拿多少錢給你”。齊上林表示,要把錢連利息退給他。

齊上林稱,除了留有存款憑証的18萬元之外,他還向王成蘭支付了其他費用。但是,他無法出具與此相關的協議和票據。

溫建朝告訴齊上林,律師事務所能認定的費用隻有18.2萬元。認定的依據是兩張收款票據,一張是2000元,日期為2011年6月8日。

對於這筆2000元,齊上林感到不解,因為“協議上寫的2.2萬”。溫建朝的解釋是,“我查實是在所裡交的”、“所裡就收到這2000塊錢”。

另一張票據的金額,顯示為18萬元,日期是2012年11月30日。這距離齊上林的存款日2011年6月4日,已有將近一年半。

齊上林問溫建朝:“我是2011年6月4日給她交的錢,怎麼能過了一年才開票?”

“這個不違反我們的規定。”溫建朝回答,這筆錢沒有交到律師事務所裡,“這是你打到她個人賬戶上的。”

那麼,這18萬元屬於什麼性質的收費呢?溫建朝當場向齊上林確認,這筆錢屬於代理費。

司法部《律師事務所收費程序規則》第五條規定,律師服務費由律師事務所統一收取,律師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任何費用。

溫建朝表示,如果王成蘭收了代理費,她應該交到事務所,然后就可以取走,因為“誰辦案,誰取走”。“她只是開了一張票,証明我收到錢,交到所裡,作為勞動報酬,我把它取走了,至於花在哪兒,這是個人的事情。”

“你的錯誤在哪兒,你不能交給個人啊,你交給個人,算什麼?”溫建朝說。

針對這個說法,記者12月8日致電溫建朝,詢問為何王成蘭要將個人賬戶而非律所賬戶告訴齊上林。

溫建朝沒有正面回應。他稱:“這是他們兩人個人之間的關系”、“跟我們單位沒有關系。”

這些答復顯然讓齊上林有些意外。在調解現場,他提出自己留存的委托協議中,委托費用為2.2萬元,不是18萬元。

溫建朝說,據其所知,合同寫的委托費用是22萬元,“這個是你們有異議的。”

記者注意到,齊上林手中的委托協議,“22000.0”為阿拉伯數字,與“220000”差一個小數點。記者沒有看到王成蘭留存的那份協議。

事后,齊上林認為,“22萬代理費”的說法是“瞎說八道”。他的理由是,如果代理費真是22萬元,他應補交律所4萬元,律所又何必來司法局商量退錢的事?

王成蘭參與了12月6日下午的調解。但是,邯鄲市司法局律師指導處一名蔣姓處長不允許外人旁聽。

這段時長約一小時的調解錄音顯示,王成蘭的發言時間不超過5分鐘。她本人沒有對18萬元的性質、去向等問題作出解釋。據稱,王成蘭近日身體欠佳。

是否行賄法官,有關部門未公開回應

中國青年報記者從多個渠道獲悉,目前,邯鄲中院出具了一份裁定書。齊上林稱,裁定內容是請永年縣法院重新審理齊上林案。

他告訴前來採訪的媒體,律師收取18萬元是用於行賄法官,並向來訪記者提供了一段他與法官的錄音。

錄音中,齊上林提出“花錢買不來公平正義“。法官稱,我們絕對依法辦事,我們有程序。

在錄音中,中國青年報記者沒有聽到法官明確承認收錢的內容。

12月6日,在記者的見証下,齊上林多次撥打上述法官電話,要麼沒有接通,要麼接通后挂斷。12月8日,記者致電該法官,他接通后同樣挂斷電話。

記者隨后致電邯鄲市司法局一賈姓副局長,當他聽到“齊上林”的名字后,稱自己在高速公路上開車。

對於“行賄法官”的說法,王成蘭表示:“我是按照法律程序走的”,“如果有事實的,去告我,我可以讓事實來說話。”

“我說的,您不要聽我的﹔他說的,也不要聽他的,我們要讓事實說話。”當記者詢問“委托協議約定的價格是否為18萬元”時,王成蘭如此回答。電話的另一頭,多次傳來王成蘭哭泣的聲音。

記者了解到,對於“委托人稱律師收18萬行賄法官”的事件,邯鄲市司法局、邯鄲中院等有關部門正在了解情況。截至目前,尚未公布調查結果。

這18萬元究竟是什麼性質?為何打入律師的個人賬戶中?這筆錢如今流向何方?是律師違規,還是法官受賄,或是委托人在說謊?本報將繼續關注。(實習生耿學清對本文亦有貢獻)

(盧義杰 成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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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閆妍、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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