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侯福才 (圖片來源:陝西法院網)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北京10月30日電 (李源)據陝西法院網消息,近日,陝西省渭南市城鄉建設局建筑業管理科原科長侯福才涉嫌犯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在陝西省咸陽中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經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查明:被告人侯福才在擔任建管科科長期間,為謀取私利,利用職務之便,於2001年11月21日以他人名義成立了渭南市祥和建筑技術咨詢服務有限責任公司,由其本人實際控制。隨后,侯福才以“擔保、咨詢服務”為由,利用該公司向辦理施工許可証的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索取錢財。其間,侯福才讓他人負責收錢開票,但不做財務記賬、不留底子,將通過祥和公司索取的“擔保、咨詢服務費”轉存至私人賬戶據為己有。2006年8月至2012年2月,侯福才利用該公司先后向46家建設單位、施工企業索取賄賂共計人民幣2191萬余元。
檢察機關查明,被告人侯福才在任建管科科長至案發前,其擁有財產及主要支出共計5615萬余元,扣除其收受賄賂款項2191萬余元和正常收入42萬余元,差額3380萬余元明顯超過合法收入,數額特別巨大,其本人不能說明來源。
檢察機關認為,被告人侯福才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索取他人財物2191萬余元,並對3380萬余元的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差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之有關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証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提請法院依法審理。
庭審期間,法庭就起訴指控侯福才受賄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的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公訴人、辯護人分別詢問了被告人,公訴人當庭出示了有關証據,控辯雙方進行了充分質証。
咸陽中院將擇日對此案進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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