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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教育系統腐敗窩案剖析

2013年10月18日08:21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原標題:小小包工頭牽出一窩案

小小包工頭牽出一窩案 作者 胡衛東 畢傳國

  去年,浙江省台州市路橋區紀委聯合區檢察院對該區教育系統多名干部的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調查。隨著調查的深入,一個腐敗窩案串案浮出水面——該區教育局上至局長,下至基建辦負責人,乃至街道分管教育的領導干部共7人涉案。

  最終,區教育局原局長林小朝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區教育局原副局長徐道林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並處沒收財產10萬元﹔區教育局黨委原委員徐一鴻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螺洋街道人大原副主任牟逢春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沒收財產2萬元。區教育局基建辦兩任主任童永新、朱又財,基建辦原副主任陳建宇等3人均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機關。

  街道干部主動索賄

  2012年4月,區檢察院對長期承包該區教育系統基建工程的包工頭張某進行調查,隨之牽出了該區螺洋街道人大原副主任牟逢春。之后,區紀委迅速對牟逢春展開調查,並很快查清了其違紀違法事實。

  2009年,該區南山小學基建工程上馬,張某承包了該工程。作為分管教育的街道領導,牟逢春把這看成自己退休前大撈一筆的最后機會——隔三差五地收受張某“奉上”的汽油卡、超市卡﹔編造理由索要香煙﹔讓張某給其兒子的手機充值﹔甚至長期“借用”張某的轎車。

  為了讓錢來得更快,牟逢春還開始違規入股投資娛樂場所。資本不夠,他便向張某長期無息借款25萬元﹔投資的娛樂場所工作人員宿舍要維修,他也讓張某負責,人工費、材料費分文不付……

  據辦案人員透露,牟逢春任職期間共收受購物卡、現金等財物共計人民幣6萬元。

  案發后,牟逢春后悔不迭:“看著社會上一些能力、知識水平等都不如自己的人快速致富,坐著高檔轎車、出入高檔酒店,花錢如流水,再想想自己,辛辛苦苦地工作了一輩子,得到的卻隻有微薄的收入,一個月的工資還不夠這些老板們一頓飯的開銷。外面的花花世界讓我的內心嚴重失衡……”

  教育局長帶頭受賄

  身為教育局長的林小朝家境不錯,一家人的收入足以維持體面的生活。但他卻栽倒在並不缺的“錢”上。在分析自己走向墮落的根源時,林小朝說:“走上領導崗位后,和‘名利’接觸越來越多,心態發生變化,追名逐利的意識變得強烈起來。”

  這些年來,路橋區內學校的基建工程基本上都是由張某承包,林小朝與張某也逐漸熟識。有一次,張某承包的某中學食宿樓工程因為樁基問題導致工期延誤,此時,恰逢鋼筋漲價,工程造價實際上高出了投標價。為解決工程差價補助問題,“機靈”的張某想到向林小朝求助,並送上了5萬元,最終張某如願以償。

  那時的林小朝並不認為這是權錢交易、違紀違法行為,而是覺得“用自己手中的權力為人辦事,拿點‘小錢’是天經地義的事”,且樂此不疲。其手中還握有的人事調動、就學管理等大權,都成為他謀取私利的工具。

  林小朝多年前與企業老板鄭某相識,並以“朋友”相稱。不過即便是朋友辦事,沒有錢也是萬萬不能的。鄭某為解決子女就學問題,多次求助林小朝,並先后送去現金共計2.5萬元。林小朝全部笑納,鄭某子女上學的問題也迎刃而解。

  張某被調查期間,林小朝天天坐立不安,但仍心存僥幸,認為自己隻要什麼都不說,其違紀違法行為就不會被發現。事后,他懺悔道:“我以為兩個人做的事,隻要雙方都不說,就不會有人知道。”他根本沒有想到,建立在相互利用基礎上的攻守同盟其實是最沒有安全系數的。

  幾任領導前“腐”后繼

  1958年出生的徐道林自2002年3月至2010年任該區教育局副局長,分管后勤、財務、基建等工作,現已退居二線,而他與“接班”的徐一鴻都沒能擋住金錢炮彈的攻勢,成了前“腐”后繼的關系。

  徐道林在2007年至2010年間,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收受張某等錢物共計32.5萬元,其中僅2009年受賄就達18萬元。那時的徐道林認為“自己年紀大了,沒有希望再向上‘爬’了,還是撈點好處比較實惠”。

  據辦案人員透露,徐道林退居二線后,有人曾私下提醒他,把那些不干淨的錢退掉,后半輩子也可以圖個安心。但徐道林認為:“在位的時候都沒被查,退下來以后組織更不會來找麻煩。”貪欲讓徐道林晚節不保,最終把自己送進鐵窗。

  2010年4月,在徐道林退居二線后,徐一鴻調任區教育局黨委委員,分管基建工作。在短短兩年時間裡,徐一鴻從剛開始半推半就到后來心安理得地收受別人送的財物,也一步步走上了犯罪的不歸路。

  到區教育局工作后,徐一鴻的心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看到周圍有人收受禮卡、禮金,便認為“大家都這麼做,自己這麼做應該也沒事”。在他心中形成一種錯覺:隻要把自己與大家捆綁在一起就安全了。於是,張某為了獲得關照,時不時向徐一鴻“進貢”兩三萬元,他均點頭笑納﹔某學校塑膠跑道承建商周某夫婦趁徐一鴻酒足飯飽微醉之際,塞了1萬元給他,他也裝進了腰包……直至他人案發,徐一鴻終日膽戰心驚,終於決定到區紀委投案自首。

  基建科室上行下效

  上梁不正下梁歪。以區教育局領導受賄案為主線,區紀委順藤摸瓜,牽出了一窩“蛀虫”,其中,區教育局基建辦兩任科長、副科長全部“下水”。

  據調查,辦案人員發現基建辦的干部普遍以工程驗收、過年過節為由收受他人財物,個別干部甚至有向服務對象無息借款等行為。基建辦幾年來形成了不成文的慣例:逢年過節收受包工頭表達謝意的禮金、禮卡、禮券是人情往來﹔相關工程驗收合格后,老板給點紅包是“行業規矩”,也無可厚非。他們都認為“大家都收,我為什麼不收?不收反而不合群”。他們甚至認為,幾萬元、幾十萬元的“大紅包”不能要,但“收個小禮、受個小賄”風險不大,即使暴露,違紀不犯法,處分也不會重。被調查期間,朱又財得知自己在短短一年多時間裡收下的“驗收費”達4.2萬元時,自己都不敢相信。他悔恨不已:“一點一點積少成多,就這樣不知不覺地觸犯了法律的底線……”(許靜紅 李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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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源、高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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