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開封市紀委16日對外宣布,因嚴重違紀,開封縣人民政府原副縣長王佔清受到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
2013年上半年,經開封市紀委立案調查,查實王佔清犯有貪污、受賄、行賄、包養情婦、違反廉潔自律規定、設立“小金庫”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4月,王佔清因涉嫌貪污、行賄、受賄犯罪,被移送開封市檢察機關偵查處理。9月2日,經開封市紀委常委會研究上報,開封市委常委會批准,開除王佔清黨籍。10月12日,開封市人民政府常務會研究決定,給予王佔清行政開除處分。(新華網鄭州10月16日電 記者李麗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