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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腐父子兵”如何煉成
1952年出生的張治淮自2002年1月起擔任宿州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隻有大專學歷的張冬2003年3月便成為宿州市國土資源局土地利用管理科副科長,掌管土地使用權劃撥、出讓等要務。2006年初又被提拔為宿州市國土資源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分局局長,父子兩人把握要職,打造家族式的權力王國,緊密合作,更加便利地利用職務尋租。
張治淮父子被公開審判后,輿論一致驚詫於這對父子為何能擔任上下級關系的國土局局長長達多年,追問公務員任職回避制度在宿州市國土資源局形同虛設,老子領導兒子的荒唐模式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明文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於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
而對張冬的任命時間是公務員法施行后的第二個月,顯然這是對法律的公然踐踏。
為什麼張治淮父子毫不避嫌地扎在一塊工作?明眼人一望可知,肥水不流外人田。國土資源局在政府部門中的地位舉足輕重,主管全市土地征用、劃撥、土地市場、土地資產等管理工作,每一項權力背后,都是巨大的經濟利益。房產公司老板們能花2000萬元的大價錢給張治淮父子行賄,他們的收益自然要遠遠大於這2000萬元。
那些開發商大多是先買通張冬,讓他回家跟父親提出各種要求,幫開發商達到各種目的。所以,隻要張冬開口,要車要房,易如反掌。
2006年底,張冬說要買一輛帕薩特1.8T轎車,一個開發商當即送上。他在合肥看中了一套價值70多萬元的房子,開發商很快為他交了房款。張冬在合肥一家4S店看中一輛價值50多萬元的豐田越野車,另一個開發商辦好一切手續送給他。其實張冬根本用不了那麼多車,他是為了給汽車雜志、網站寫試車體會,玩一段時間,就將車子轉賣掉,換成現金裝進腰包。
張治淮父子把公權力視同私器,當作謀取個人利益的工具,兒子負責“拉皮條”撈錢,老子弄權負責簽字,兩人配合默契,肆無忌憚,創下共同受賄1741萬多元的“業績”。
當官就有權,有權就有錢,這種邪念早已烙在那些心術不正的官迷心中,促使賣官買官的市場“欣欣向榮”。
在張治淮單獨受賄的455.1萬元中,有個下屬局長送了30.6萬元,其中13萬元,是在過年過節用單位公款送的,目的是能在職務升遷上得到張治淮的幫助。從2007年上半年開始,這個局長就和張治淮提出希望能被提拔到市局,可每次送過錢后,張治淮只是表示有合適的機會會考慮。
后來張治淮告訴他,准備調整他到市局任副處級調研員,但由於他的手下發生違法違紀的事,連這機會也沒了。2009年到2011年,他4次共送給張治淮8萬元,最終還是沒能進入市局。
張治淮父子在同一個系統擔任局長的模式,讓不少人眼紅。令人大跌眼鏡的是,國土局的下屬機構有個負責人,竟然向張治淮提出,自己的職位在退休后希望由兒子來接任。張治淮居然滿口答應,先將那個人的兒子選調進來,不久就提拔為副科級干部,老子一退休,張治淮便安排其兒子主持工作。
促使張治淮這樣幫忙的動因是什麼?就是錢在起作用。那人為了兒子的職務升遷,送給張治淮27萬元。
如此近親繁殖現象折射出基層官場的腐敗病態。“權力世襲”使公權力成為少數人的共享資源,嚴重破壞公開、公平的競爭規則,制造權力腐敗,影響政治生態,敗壞社會風氣。
幸好,欲壑難填的張治淮父子及早落入法網,成為官場腐敗的一個新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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