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新聞>>反腐倡廉>>專題>>廉者仁心——北京廉政歷史文化展覽>>第二單元:廉政制度
第二單元:廉政制度
第三節:銓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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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正考官曹本榮,副考官宋之繩,同考官李振鄴、張我朴等人或欲結權貴,或貪財納賄,在考場內互相翻閱試卷,照事先擬好的名單決定取舍。發榜后,眾人不服,考生集體到文廟去哭訴。給事中任克溥奏參,稱中式舉人陸其賢用銀三千兩賄賂考官而得中。順治皇帝聞奏大怒,令都察院會審,審出同考官等受賄屬實,立斬七名罪官,抄沒家產,家屬流放。
“咸豐戊午科場案”
咸豐八年(公元1858年),考生羅鴻祀賄賂任軍機大臣、協辦大學士、戶部尚書的主考官柏葰(jùn)的家人靳祥,調換試卷,企圖借此考中舉人,最后事情被揭發,柏葰按律被處斬,成為科舉史上因科舉舞弊被處死的職位最高者。
進士題名碑銘文
北京孔廟院內的《進士題名碑》始於元代皇慶二年(公元1313年)開科取士后,進士題名於碑上,借以顯宗耀祖。而明代又將碑上元代的刻名磨去,刻上明代進士的姓名,故現存元代進士碑僅有三塊。元明清三朝共198塊題名碑。其中,於謙之名在西側后一排,東數第五座﹔林則徐之名在西側后二排西數第三碑。
保和殿,清代科舉殿試地點
保和殿是北京故宮外朝三大殿之一,位於中和殿后,建成於明永樂十八年(公元1420年)。初名謹身殿,嘉靖時遭火災,重修后改稱建極殿。清順治二年(公元1645年)改為保和殿,其意為“志不外馳恬神守志”。 乾隆五十四年(公元1789年)這裡成為殿試的固定場所。會試中獲錄取的人方有資格參加殿試。題目由皇帝擬定,並指定大臣閱卷。殿試后的第一名稱為狀元。
- 來源:人民網-中國共產黨新聞網
- (責編:李源、姚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