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再魁案宣判
他身邊不斷圍繞著房地產商,各種情誼關系猶如一張巨大的蜘蛛網將他牢牢綁定——
“為了朋友”不遺余力
4月22日,湖南省長沙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彭再魁被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50萬元,追繳違法所得332萬余元。法院審理查明,彭再魁與其妻及兄長共收受他人賄賂368.64萬元。
5月2日,彭再魁不服一審判決,向衡陽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
從長沙市國土局芙蓉區分局局長,到芙蓉區委常委、副區長,再到長沙市政府副秘書長,彭再魁的仕途可謂一帆風順。也就在這一時期,他的身邊不斷圍繞著房地產開發商和建筑商,各種情誼關系猶如一張巨大的蜘蛛網,牢牢地將他綁定,讓其迷失了自我,最終在長沙市政府副秘書長任上落馬。
加油站20%的利潤
彭再魁在任芙蓉區國土分局副局長期間,共收受數名房地產開發商的拜年費、過節費共計160余萬元。
長沙市芙蓉區某建筑公司項目經理李某在承接工程、建設加油站過程中,彭再魁都幫了忙。自1998年開始,每逢春節、中秋節,李某都會以過節拜年為名送錢給彭再魁,共計17萬余元。
2000年左右,原東屯渡農場加油站被拆除。2003年,李某聽說建加油站有錢可賺,便買下東屯渡農場加油站作廢的証照,並租用長沙迪馬工貿實業公司7畝土地,准備建加油站。為了順利辦理審批手續,他請求彭再魁幫忙給相關部門打招呼,並承諾送上加油站利潤的20%,彭再魁欣然答應幫忙。
為了掩飾這20%的利潤來源,彭再魁介紹同學朱某與李某合作投資經營該加油站。3人約定,朱某佔加油站20%股份,其余股份為李某所有。為保証彭再魁的20%利潤,李某將彭再魁的20%利潤以朱某佔股40%的名義放在其名下,朱某按實際佔股20%的比例出資與李某共同投資建設加油站。此后,經彭再魁跟相關職能部門打招呼協調,東屯渡加油站(后更名為東風加油站)得以順利開辦。
2005年10月31日,東風加油站被中石化長沙分公司租賃,李某為此獲得租金1050萬元,除去成本后,獲利690余萬元。經彭再魁、朱某、李某三人商量,預留80余萬元備用費后,從利潤中拿出180萬元共同投資在加油站所租土地上建設天坤商務酒店,其中彭再魁佔股36萬元,余款430萬元按事前約定進行分配,李某通過朱某分三次送給彭再魁80萬元。
手一伸便難收
彭再魁的貪婪之手一伸出,便無法收回。
2005年1月9日,彭再魁看上了“水雲間”別墅小區的房子,找到了開發該小區的湖南省鴻程公司董事長周某。周某為感謝彭再魁對其公司在開發東方新城和“水雲間”別墅小區項目的關照,以每平方米3100元的價格將一套別墅賣給彭再魁,比市場最低價格還低了1148.6元。這樣,周某就以交易形式送給彭再魁29萬余元。
為掩人耳目,謹慎的彭再魁以其兄彭伯魁的名義與鴻程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於2006年7月28日、2007年11月10日兩次通過彭伯魁的銀行賬戶支付了購房款。在這期間,彭伯魁將該房戶名變更為彭再魁的兒子。
隨著彭再魁的權位不斷攀升,其兄彭伯魁也頻頻走進弟弟的生意圈,試圖分得一杯羹。
2006年下半年,長沙市芙蓉區東岸鄉擬對長沙鍛壓廠進行地產招商,開發建設“芙蓉新天地”地產項目,湖南金基置業投資有限公司也參與其中。由於競爭對手眾多,該公司董事長許某通過關系找到彭再魁,請求幫忙。於是,彭再魁多次給東岸鄉黨委書記彭某打招呼,2007年9月,許某與東岸鄉政府簽訂了合作開發協議書。
2009年,許某想將項目南側的一塊五六畝土地整合到東岸城邦項目。在許某的要求下,彭再魁不僅向鄉黨委書記彭某打招呼,還親自將該土地使用權人叫到辦公室,“協調”將這塊土地給許某整合開發。此后,許某多次以過節為名送給彭再魁錢款,並以發包工程名義送給彭再魁、彭伯魁兄弟50萬元。
2011年7月,湖南省紀委在會同檢察機關查處長沙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任一平案件時,發現時任長沙市政府副秘書長的彭再魁在擔任芙蓉區委常委、副區長期間,涉嫌收受湖南高嶺集團副總經理屈某的賄賂10萬元;違法為任一平親屬和請托人承攬工程以及到澳門參與賭博的問題。經過初步核實,10月18日,湖南省紀委對彭再魁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在被“雙規”期間,彭再魁陸續交代了自己的問題。12月19日,湖南省紀委將其犯罪問題移送湖南省檢察院依法查處。
面對燭光失聲痛哭
2012年10月29日是彭再魁的50歲生日,與曾經的風光無限、官商簇擁不同,如今的他兩鬢斑白,靜靜地呆在看守所,隔壁還有待審的妻子。辦案檢察官為彭再魁准備了生日蛋糕,面對閃爍的燭光,彭再魁失聲痛哭……
“從彭再魁受賄犯罪的全過程,我們不難發現建筑領域普遍存在的腐敗問題———官商勾結。彭再魁到任一方后,由於大權在握,面對房地產開發商以各種名義送上的錢物時,幾乎是有求必應。他和房地產開發商之間形成了一種心照不宣的錢權交易模式,漠視法律,完全喪失了一個公職人員的責任心。”辦案檢察官說,但願通過此案,能夠警醒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尤其是領導干部:在市場經濟大潮的沖擊面前,在金錢和美色的誘惑之下要常思貪欲之害,常戒非分之想,常懷律己之心,常修從政之德。(李建輝 曠巍 李順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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