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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縣首富”猝死引出貪腐案 長沙市政府原副秘書長受賄獲刑

2013年04月24日08:20   來源:法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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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攝影�李順輝 制圖�李曉軍

  利用擔任湖南省長沙市國土局芙蓉分局局長、芙蓉區副區長、長沙市政府副秘書長等職務的便利,為他人謀利,單獨非法收受或伙同其兄長、妻子等親屬收受11名房地產、建筑老板的錢財高達332萬余元。4月22日,湖南省長沙市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彭再魁受賄罪一案,在衡山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彭再魁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追繳被告人彭再魁違法所得332.161396萬元。對於是否上訴,被告人彭再魁在法庭上沒有表態。

  至此,這起因“慈利縣首富”章勝漢抑郁猝死身亡的案件引發出來的貪腐案,有了最終結果。

  “拿錢辦事作風扎實”

  “彭再魁屬於那種‘拿錢辦事,作風扎實’的官員,在朋友圈中有著較高的‘美譽度’。”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彭再魁在任芙蓉區國土分局副局長期間,收受數名房地產商的拜年、拜節費共計人民幣160萬余元。

  長沙市芙蓉區某建筑公司項目經理李健康就是“進貢”者之一,李在承接工程、建設加油站過程中多次請托彭再魁為其提供幫助。為此,李自1998年開始,每逢春節、中秋節,均以拜節為名送錢給彭再魁。經查証,彭收受李的拜節、拜年費共計人民幣17萬余元。

  2000年左右,原東屯渡農場加油站被拆除。2003年,李健康聽人說建加油站有錢可賺,遂買下東屯渡農場加油站作廢的証照,同年10月10日,李租用長沙迪馬工貿實業公司7畝土地,准備建加油站。李請求彭再魁幫忙,給中石化長沙分公司及相關政府職能部門打招呼,並承諾將加油站利潤的20%送給彭,彭欣然答應。

  為掩飾這20%的利潤來源,彭再魁介紹同學朱武與李健康合作投資經營該加油站。3人約定,朱佔加油站20%股份,其余股份為李所有。為保証彭的利潤,李將彭20%的利潤以朱佔股40%的名義放在其名下,朱按實際佔股20%的比例出資與李共同投資建設該加油站。此后,東屯渡加油站(后更名為東風加油站)順利開辦,並於2005年初開始經營。2005年10月31日,東風加油站被中石化長沙分公司租賃,中石化長沙分公司支付李租金1050萬元,除去成本,獲利690余萬元。經彭、朱、李三人商量,預留80余萬元備用費后,從利潤中拿出180萬元共同投資在加油站所租土地上建設天坤商務酒店,其中彭再魁佔股36萬元,余款430萬元按事前約定進行分配,李通過朱分三次送給彭80萬元人民幣。

  伙同兄長妻子瘋狂受賄

  2002年年初至案發,彭再魁與其兄彭伯魁收受長沙前通置業有限公司楊洪元人民幣8.8281萬元。

  2007年至2009年,彭與妻子劉慧玲收受輝煌嘉城房地產開發公司總裁李克浪、副總經理胡文輝賄賂共計人民幣8萬元,美元0.5萬元﹔2008年春節至案發,彭再魁與其兄彭伯魁收受湖南金基置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許秋欽人民幣50萬元。

  “水雲間”別墅小區是芙蓉區政府周邊唯一一個高檔別墅區。2005年1月9日,彭再魁到開發該別墅區的湖南鴻程公司董事長周力手上買房,周為感謝彭對其麾下的兩家公司在開發東方新城和“水雲間”別墅小區項目的持續關照,以3100元/平方米的價格將“水雲間”別墅小區的24棟1單元102號別墅出售給彭,價格比不針對特定人的市場最低價低1148.6元,這樣周就以交易形式送給彭29.3054萬元。

  彭再魁以其兄彭伯魁的名義與湖南鴻程公司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2006年7月21日,彭伯魁到鴻程公司將該房戶名由彭伯魁變更到彭再魁之子的名下,並兩次通過彭伯魁的銀行賬戶支付了購房款。

  “首富”身亡由此案發

  號稱“慈利縣首富”的章勝漢於2004年11月,經張建英介紹,與許俊偉為法定代表人的好房子置業公司簽訂《合作開發土地項目協議》等文件,共同開發位於長沙市的某建設項目。據此協議,章勝漢先后將4000多萬元打入許俊偉所指定的公司賬戶,由許俊偉、張建英操作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

  據悉,該項目是長沙市政府1993年批給華城房地產公司的項目,土地總數576畝。但由於這塊土地涉事復雜,手續繁瑣,完成整個操作曠日持久。許、張二人在操作過程中,採取欺騙和偽造文書等方式,以爭取章的信任。

  2006年5月,章勝漢以許、張二人合同詐騙提起訴訟。此案經長沙中院一審、湖南高院二審,許、張二人被判處無期徒刑,並被判決追繳二人財產對章勝漢進行賠償。執行中,慈利縣法院將許、張二人購並的華城公司的47畝多土地查封。

  慈利縣法院執行法官在調查中發現,彭再魁冒用了土地擁有方華城公司的名義,將一塊市值過億元的土地以3200萬元轉讓給了長沙信天房地產有限公司。合同中,甲方公章處蓋的是芙蓉區政府的公章,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名處簽的卻是芙蓉區政府副區長彭再魁。

  追查付款情況的結果表明:該款並不是長信公司付的,而是長沙佳天房地產有限公司支付的,金額是6000萬元,且進的是長沙市芙蓉區政府下轄的、屬於副區長彭再魁分管的重點工程投資建設辦公室。

  2010年10月28日,章勝漢因抑郁、情緒激動致腦溢血猝死,悲憤萬分的章家人隨即四處告狀,彭案由此東窗事發。(記者阮佔江 通訊員曠巍李順輝)

  ■鏈接

  廣東省廣州市紀委4月22日通報稱,從化市原市長郭清和、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原副局長劉燕堂兩人涉嫌受賄案,目前已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原黨委書記、從化市原市長郭清和在2006年2月至2012年9月期間,涉嫌利用職務便利,在林業專項資金分配撥付、園林綠化項目招標、企業資質核准、干部任用提拔等方面,大搞“權錢交易”,大肆收受私人老板和下屬干部賄賂共計200多萬元。廣州市林業和園林局副局長劉燕堂在2006年1月至2012年11月期間,涉嫌利用分管國有林場的職務便利,為他人所請托的承接工程項目施工、設計以及干部任用、崗位調整等事項提供幫助,並收受他人所送款項共計50多萬元。

  □說“法” 強化權力規范使用減少事后懺悔

  “少小離家圖報國,跬步艱辛奮斗多。五十功名如塵土,一朝頓悟乃南柯。倘持清廉本無憾,恣意縱情自折磨。悔不當初裹盔甲,恨留今日嘆蹉跎”。這是一名落馬官員在看守所過生日時寫的一首詩,不僅回顧了其從少年奮斗到鋃鐺入獄的過程,也流露出了走上迷途身陷囹圄的后悔之情。只是,如何才能讓更多的“成功人士”,盡可能少地不被各種利益迷惑並身陷其中,如何才能更為有效地強化權力的規范使用,減少這種事后的懺悔,著實值得各方深思。(阮佔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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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李源、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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