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上述三筆巨額受賄事實浮出水面,案件辦理邁出了關鍵一步。無謂翻供,証據鎖鏈已套牢
李福祿特大受賄案移交聊城市檢察院主辦后,面對新的羈押環境,李福祿的心理發生了微妙變化,畏罪情緒和僥幸心理促使其將之前的供述全部推翻。他辯解北京的房產是兒子從劉濟源處租借的,雙方簽訂了“租房協議”,而另外兩筆款項都是相關公司從劉濟源處借的,與自己無關,他更沒有參與幫劉濟源拉存款的事。
李福祿出爾反爾,認罪態度發生180度大轉彎,並且自此以后再也沒有認罪,直至判決下達,使該案成為一例零口供案件。
這一變故是辦案檢察官們始料不及的,20多天的法律政策攻心成果一下子化為泡影。新形勢下如何徹查此案、確保如期結案,辦案組連夜開會研討,再次明確了一直以來堅持的辦案指導思想,即重証據不輕信口供,集中精力在外圍調取証據,通過建立一條完整、閉合的証據鏈條鎖定李福祿收受賄賂的犯罪事實。深入細致的偵查工作,使李福祿串供、銷毀証據的手段都成了認定其犯罪的強有力的再生証據。
根據案件具體情況,辦案檢察官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進行調查取証。一是繼續鞏固劉濟源的証言,因為他的証言是指控李福祿涉嫌受賄犯罪的唯一直接証據。二是調取李福祿兄弟、井某、劉濟源家人以及其他相關人員的証言,因為許多事情都是李福祿授意,由其兄弟、井某和劉濟源的家人具體操辦的,他們的証言可以清楚地反映出李福祿的犯罪手段和事實。三是全方位多角度完善書証,通過查詢銀行營業部調取劉濟源30余個公司賬戶、相關記載憑証,對記載的與李福祿有關的賬目材料、銀行相關往來賬目進行深入調查。
實踐証明,這些措施是行之有效的。辦案組成員先后奔赴北京、泰安、棗庄等地,逐筆核對劉濟源公司的轉款情況,同步詢問相關証人,固定涉案款項的權屬性質。就這樣,辦案人員將能調取的証據全部收集固定,逐步形成完整的証據鏈,在李福祿拒不供述的情況下,証實了其利用職務之便,從大型國有企業中為劉濟源拉巨額存款,並大量收受賄賂的犯罪事實,保証了案件偵結、公訴、庭審的順利進行。
現年58歲的李福祿尚有80多歲的老母親住在膠南老家,孝順的他每個月都要回去探望。判決結果出來以后,李福祿隻對弟弟說了一句話:多回家陪陪母親。以子為榮的母親,難以承受兒子入獄的沉重打擊,哭瞎了雙眼。弟弟李國(另案處理)因涉嫌作偽証被公安機關逮捕,妻子李紅(另案處理)也早在案發時就已銷聲匿跡。這或許是李福祿做夢也想不到的結果,因為他的無底貪欲,葬送了一個大家庭的幸福。
案后點評
中共中央組織部干部監督局曾在一篇分析領導干部違法犯罪的報告中披露,有81.4%的腐敗官員認為自己犯罪與“不懂法”有關。其實所謂的“不懂法”只是一種障眼法,其骨子裡是“不畏法”。這些官員無視黨紀政紀法紀,恣意妄為,終至走上犯罪道路。
本案中,李福祿就屬於挑戰法律的高智能罪犯,他挖空心思在政策、法律中尋找可乘之機,妄圖以合法形式掩蓋收受巨額賄賂的犯罪事實,甚至串供、銷毀証據,拒不認罪。好在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李福祿串供、銷毀証據的種種行為反而催生了強有力的再生証據,使其最終難逃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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