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疆沙雅縣,270輛公車上的紅色“公牌”成為耀眼標志,無論公車走到哪裡,都會被百姓監督。
據沙雅縣紀檢委組織效能辦主任王俊生介紹,這項制度起始於今年2月,當時對全縣除公、檢、法、司等單位已噴涂明顯標識的執法、執勤專用車輛外,其他所有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及各鄉(鎮)場的270余輛公務用車統一張貼“公務用車”標識。“公務用車”標識由縣紀委監察局統一制作,正面標注著“公務用車,敬請監督”字樣,下附監督舉報電話和車輛編號﹔背面標注著“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私駕﹔嚴禁亂停亂放﹔嚴禁公車外借﹔嚴禁濫用特權﹔嚴禁酒后駕車”字樣。
沙雅縣委常委、紀委書記李濤是這一制度的主要設計和推動者之一。他告訴記者,為了治理公車私用,早在2012年上半年,他們就設計了一個圓形標識,巴掌大小,貼在擋風玻璃上,標明是公車。但是貼上后效果不明顯,還是有很多公車私用的情況,因為標識不醒目,群眾監督的作用不明顯,也不方便群眾舉報。
今年2月,縣裡對標識進行了改進,將圓形標識改為長方形,這樣就與車輛擋風玻璃上貼的其他標識區分開來。此外,車輛編號是紀檢委對各單位的公務車輛進行登記核實后統一編制的,“一車一號,相當於公車的身份証號碼,可以很快查到該車所屬單位。”對拒不張貼“公務用車”標識,瞞報公務車輛,蓄意損壞、故意遮擋“公務用車”標識,亂停亂放,公車私用的單位和人員,一經查實,將予以公開曝光,同時追究單位一把手和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李濤介紹說,經過改進“公牌”樣式以后,受群眾監督的效果明顯,僅一個月,就接到群眾舉報幾十起。經核實,目前,已對7個單位的17輛公車違規使用情況進行全縣通報,責令一個部門負責人寫檢查,還有一名干部因公車私用問題在提拔任用時被否決。(通訊員張福軍 記者劉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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