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紀委新聞發言人梅河清20日在新聞發布會上披露,當地已制定領導干部重大事項申報不當處理辦法,對虛假申報、隱瞞申報的一律先停職再做進一步調查處理。
今年1月,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體會議明確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開展抽查核實制度。
梅河清說,廣州市官員申報事項不僅包括個人收入、房產、汽車、投資等財產信息,還包括婚姻變化、配偶及子女就業等,並明確抽查核實比例為15%。
此外,廣州市紀委還建立了有關申報的問責制度。對於不按時申報、不按組織答復意見申報的,限期如實申報,並視情節責令檢查、誡勉談話,拒不服從、情節嚴重的將調整工作崗位或免職。
對於虛假申報和隱瞞申報的,一律先停職,經調查核實確有虛假和隱瞞的,將對其調整工作崗位或免職,構成違紀的按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新華網廣州3月20日電 記者葉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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