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作聰明自毀前程
在操作此事過程中,馮禾收受了請托方提供的10000元現金及煙、酒、茶、紫砂壺等財物,還受邀赴宜興游玩數日。
馮禾今年37歲,1999年從國內一所全日制大學行政法專業畢業后進入徐州工商部門。截至今年3月,他在這一部門工作13年,其個人履歷顯示:2007年1月,馮禾在徐州市某工商所經濟檢查中隊擔任科員,4年后調至另一工商所出任經濟檢查中隊中隊長。今年1月,馮禾升任該工商所副所長。
顯而易見,馮禾以多年積累的學識、經驗和才干,得到了所在機關領導的信任和賞識。盡管馮禾向辦案人員表示了真誠的懺悔,但令旁聽庭審人員困惑的是:馮禾在此案中怎能憑一己之力順順當當地操作了整個行政處罰程序,而各個執法環節均無人嚴格把關。
在查閱徐州市泉山區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提供的案卷時,記者看到馮禾制作的“徐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雲龍分局案卷”復印件,其中逐項填寫著辦案單位、立卷人、歸檔時間、歸檔號、立案申請表、行政處罰決定書,以及現場檢查筆錄、當事人委托詢問筆錄、現場電纜照片、檢驗報告(少部分)檢驗日期、行政處罰聽証告知書、分期(延期)繳納罰(沒)款通知書、送達回証等等繁雜証據。
倘若不解真相,完全可將此視為規范辦案的一本案卷文書。
10月27日,徐州市泉山區檢察院向徐州市工商管理局有關部門發出檢察建議書,來自檢察機關的鄭重建議是,“針對行政執法等職務犯罪易發、多發環節,完善監督管理制度,堅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加大執行監督力度,將落實責任分解到人,使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有人抓、有人管,出了問題有人負責,做到責權明確、獎罰分明,從機制上預防職務犯罪的發生……”(記者杜萌 通訊員張敬禮 王成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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