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鏈接 4村干部挪用征地安置費3000萬元被捕
甘肅省武威市涼州區和平鎮南園村原書記李某伙同原副書記張某、二組原組長梁某、十一組原組長張某,共同挪用征地安置費項目專款3000余萬元。近日,4人因涉嫌挪用、貪污、受賄罪被武威市民勤縣人民檢察院依法逮捕,目前此案已偵查終結移送起訴。
2010年2月初、2011年春節、2012年4月,犯罪嫌疑人李某、張某、梁某、張某4人分3次挪用南園村二組、十一組征地補償款倒賣鋼材,累計挪用1150余萬元,從中獲利100余萬元。2010年2月初,李某等人還挪用了南園村二組、十一組征地補償款2000萬元注冊房地產開發公司。另外在土地征用補償過程中,李某和張某還存在受賄、貪污等情況。(見習記者趙志鋒 通訊員朱永澤 朱永偉)
□說“法” 分散“一把手”權力堵住腐敗漏洞
隨著土地開發和房地產市場的熱潮不減,國土系統已成為腐敗的高發區,且有犯罪級別漸高、犯罪數額漸大的趨勢。由於國土系統掌握著涉土涉房項目的不少審批權,而這些又是房地產商、企業主的命脈,因此,掌握著實權的“一把手”自然成為其行賄的對象。防治國土系統腐敗,除了接受監督,擠壓腐敗空間外,還應用制度規范官員的行政行為,分散“一把手”的權力,消弭權力的自由裁量權,才能堵住滋生腐敗的漏洞。此外,預防與查處相輔相成,懲防並舉,通過嚴懲腐敗分子,起到預防的積極作用。(廉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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