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反腐倡廉

问责一年 失责必问成常态

徐伯黎

2017年07月18日16:51    来源:检察日报

原标题:问责一年 失责必问成常态

  资料图片

  ●2016年7月17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党的问责条例正式实施

  ●一年来,中央纪委网站点名道姓通报180起、327人次责任追究典型案例,问责范围涵盖22个省区市

  ●在被问责的党员干部当中,既包括民政部原部长李立国等6名中管干部,也有一批基层官员

  2016年7月17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党的问责条例正式实施。

  权威资料显示,一年来,中央纪委网站点名道姓通报了180起、327人次责任追究典型案例,问责范围涵盖全国22个省区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被问责的党员干部当中,既包括民政部原部长李立国,国资委原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张喜武,天津市委原常委、统战部部长王宏江等6名中管干部,也有大量基层官员。记者梳理发现,问责条例实施一年来,党中央对问责动真碰硬,有权就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已成为常态。

  抓牢“关键少数”

  条例摘要: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

  2017年2月8日傍晚,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民政部原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和原党组成员、副部长窦玉沛因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通报指出:二人管党治党不力,严重失职失责,所辖单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决定给予李立国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给予窦玉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提前退休。二人还被终止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

  问责还在继续:4月24日,民政部原党组成员、中国老龄协会原会长陈传书因工作严重失职失责,监督管理不力,对有关问题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局级非领导职务;6月20日,中纪委发布立案审查通报指出,中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原组长曲淑辉对驻在部门所辖单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严重失职失责,且存在长期干预和插手驻在部门下属单位相关工程项目并谋取私利的违纪行为,她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正处级非领导职务。

  因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严重失职失责被问责的不只是民政部这样的“大衙门”里的“大官”,基层“小吏”也同样因失职失责被查处。

  格尔木市是青海省的一个县级市,不久前,这里也发生过“塌方式”腐败。据报道,格尔木市市委原常委、副市长王伟华,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10万元及价值47.61万元商铺两间;格尔木市原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清亮,任格尔木市委原常委、秘书长、市教育党工委书记、副市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分别收受4名行贿人1445万元;格尔木市原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周方胜,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100万元……从2014年12月起,格尔木市8名党员领导干部相继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

  8名党员在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严重违纪违法的行为,在社会上造成了极为不良的影响。而这些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王伟华、王清亮部分违纪行为、马刚的全部违纪行为,均发生在时任格尔木市委书记李国忠、纪委书记史可庭任职期间。青海省委研究决定给予李国忠、史可庭党内警告处分。

  相关专家指出,各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有领导责任。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关键在党委、要害在“一把手”,开展问责要抓住“关键少数”。“一把手”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保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不能底下案件成串,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自己还当着太平官。4名中管干部及部分基层主要领导成为被严肃追责的对象,无疑释放出了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

下一页
(责编:姜萍萍、程宏毅)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学习大国”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

微信“扫一扫”添加“人民党建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