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滁州市委批准,滁州市纪委对明光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原主任陈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陈勇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园区内工程承包人员、私营企业主的现金、购物卡;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占有有关企业房租余款。
陈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的廉洁纪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滁州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勇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没收其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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