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顶山市纪委对3名违纪县处级干部作出严肃处理,其中1人被“双开”。
叶县政协原副主席娄彦平在任叶县教体局局长期间,违规经商办企业,入股某艺术学校获利30万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报销本人及其亲属的个人费用共计11.1128万元。在工程招投标、人事安排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现金共计38.8万元、购物卡0.5万元,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2016年4月27日,平顶山市纪委报请市委批准,给予娄彦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党委委员马西平在担任市疾控中心门诊部主任期间,违规私设“小金库”,为时任门诊部副主任段某挪用“小金库”公款购买股票、基金等提供了便利,并导致段某被追究刑事责任,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对此,马西平应负主要责任。2016年3月22日,平顶山市纪委给予马西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高新派出所所长王朝平任职期间,未尽到审核把关职责,导致该所在案件侦办过程中存在严重执法过错,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对此,王朝平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5月3日,平顶山市监察局给予王朝平行政记过处分。(平顶山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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