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永清 (资料图)
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9月11日电 (李源)据最高检案件信息公开网消息,近日,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湖南省醴陵市委原书记蒋永清,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8年,并处没收财产310万元,追缴涉案赃款9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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