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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通报151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3】

2015年09月09日13:2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江西省

江西省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上饶市信州区朝阳镇副镇长许大盛等人私分土地补偿款问题。许大盛在担任信州区朝阳镇副镇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于2011年4月伙同他人套取土地补偿款进行私分,许大盛分得土地补偿款2.658万元。2015年2月,信州区纪委给予许大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鹰潭市余江县春涛镇硝坊村党支部原书记胡金良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0年至2013年,胡金良在任硝坊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财务制度套取截留民政救灾救济、优抚扶贫、自然灾害等资金15.6万元和“一事一议”项目资金6万元用于村委会开支。2015年6月,余江县纪委给予胡金良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抚州市黎川县德胜镇新店村塅背村小组组长周达伯、新屋村小组组长朱运明套取征地款问题。2010年7月,周达伯、朱运明在受政府委托征地协调工作中,采取多报或虚报征地田亩数的手段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4.9万元,其中朱运明实得1.96万元,周达伯实得2.94万元。黎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朱运明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判处周达伯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2015年8月,黎川县纪委分别给予周达伯、朱运明开除党籍处分。(江西省纪委)

山东省

山东省通报8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淄博市临淄区齐陵街道办事处刘营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新贪污土地补偿款、侵占惠农资金问题。2012年至2014年,刘新利用职务便利,伪造占地补偿款领取单,骗取土地补偿款3.02万元,并据为己有;2010年10月、2014年3月,利用职务便利,隐匿截留农户深耕返还款共计1.08万元。临淄区纪委给予刘新开除党籍处分。

2.滕州市西岗国土所原所长王慎庆贪污受贿问题。2010年至2012年,王慎庆利用职务便利,采取虚列开支、隐瞒收入等方式,骗取、侵吞公款4.02万元;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共计3.36万元。滕州市纪委给予王慎庆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利津县北宋镇刘家村党支部原书记李连昌侵吞农村低保金问题。2006年1月,李连昌利用协助政府办理农村低保工作的职务便利,私自以他人名义申报农村低保,侵吞2006年1月至2014年10月低保金共计5.97万元。利津县纪委给予李连昌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烟台市芝罘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事业处原主任姜明义非法收受贿赂问题。2013年至2014年,姜明义利用职务便利,在单位对辖区医院的管理和日常考核、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管理等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贿赂共计4.58万元。芝罘区纪委给予姜明义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日照市岚山区碑廓镇水利站原站长庄绪龙受贿问题。2011年4月至2014年4月,庄绪龙利用职务便利,在负责碑廓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村镇房屋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农村小微型水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等工作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取他人所送财物共计5.9万元。岚山区纪委给予庄绪龙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6.莱芜市莱城区寨里镇卞官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卞友善受贿、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2012年至2013年,卞友善利用职务便利,在村居民楼销售过程中收受购楼户现金6.06万元,为购楼户谋取利益;1995年至2014年,以多种名义乱收费、乱摊派84.3万元;2010年至2013年,截留、坐支低保户补助款5180元;2012年,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4万元。莱城区纪委给予卞友善开除党籍处分。

7.临邑县人社局基金监督股原股长曹翠荣受贿问题。2010年12月至2013年7月,曹翠荣利用职务之便,借为他人办理退休、病退之机,收受现金及购物卡共计2.45万元。临邑县纪委给予曹翠荣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单县郭村镇潘庄行政村党支部原书记潘长勋贪污社会抚养费问题。2008年至2013年,潘长勋利用职务便利,采取隐瞒手段,侵吞本村15名村民交纳的社会抚养费4.25万元。单县纪委给予潘长勋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山东省纪委)

河南省

河南省通报7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郑州市二七区马寨镇农业服务中心原主任李功骗取拆迁补偿款问题。2013年10月,李功伙同马寨镇张寨村原会计刘如卿,借合村并城拆迁之机,弄虚作假,骗取拆迁补偿款147.27万元。李功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刘如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二人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通许县财政局原副局长宋流锋滥用职权、索贿等问题。2012年至2013年,宋流锋利用工作之便,以协调教育工作开支为由,向辖区内部分学校报销并索取个人费用共计6.6万元。宋流锋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汤阴县瓦岗乡中心学校原校长张吉印受贿问题。2012年至2014年,张吉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学校工程、工程款结算、安排工作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他人现金5.3万元,并伙同该校会计多次采取虚报发票的方法,套取国家资金设立小金库,并花费其中6.28万元购买汽车一辆归个人使用。张吉印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4.鹤壁市淇滨区金山办事处庞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春博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2013年至2014年,刘春博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辖区内企业赞助费13.55万元设立“小金库”;利用村古庙会之机,用公款招待外村干部和办事处部分干部,共花费1.05万元;带领村“两委”干部赴山西公款旅游,花费0.77万元;为其子举办婚礼摆宴席80余桌,违规收受礼金7.1万元。刘春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其公款旅游、公款吃喝招待等费用予以追缴。

5.延津县小潭乡原副乡长于步颖侵占惠农补贴资金案件。2011年至2013年,于步颖利用职务便利,将国家拨给小潭乡10个村的10.6万元良种补贴资金据为己有。于步颖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6.濮阳县海通乡商锁城村村委会原主任商少振骗取扶贫资金案件。2012年9月,商少振利用职务便利,在协助海通乡政府开展扶贫开发到户增收试点项目中,伙同他人编造本村70户贫困户合作种植莲藕项目的虚假材料,骗取扶贫资金24.25万元,并将其中15万元据为己有。商少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7.禹州市无梁镇大木厂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王新树挪用集体资金案件。2013年至2014年,王新树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本村2组的荒山承包款10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和生意经营达6个月之久。王新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河南省纪委)

湖北省

湖北省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武汉市洪山区白马洲社区党总支部原书记容水生挪用征地补偿款问题。2014年,容水生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征地补偿款3200万元用于其子偿还债务及营利性活动。容水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2006年5月至2013年9月,黄石市大冶市鑫海水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项和卿及该公司股东曹益群、曹树权、何玉美、曹权兴、朱端谈、张德树等7人,虚增参与渔业作业的机动船数量和功率,向渔政局进行申报,骗取国家渔业燃油补贴资金共计111.6078万元。2015年7月16日,大冶市纪委分别给予7人开除党籍处分。

3.2014年8月至10月,宜昌市枝江市顾家店财政所专管员向伟挪用公款72.3542万元。2015年2月4日,枝江市纪委给予向伟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月23日,枝江市纪委通过印发通报、网站曝光等形式进行通报曝光。7月8日,枝江市财政局给予向伟行政开除处分。

4.2010年秋至2014年春,十堰市丹江口市工业技术学校在校长张华的安排下,违规注册虚报237名中职学生人数,骗取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45.15万元、免学费补助资金58.9万元,共计104.05万元。2015年6月30日,丹江口市纪委给予张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丹江口市监察局给予张华记过处分。

5.2011年至2013年,天门市拖市镇彭家沟新村党支部委员、村委会委员王烽,以燃油补贴、补贴工资、电话费等名义,滥发津贴补贴9.5508万元,其中个人领取3.1856万元。已查明王烽还存在侵占集体资金、虚报冒领、违反财务规定、收入不入账及违反国家惠农政策等行为。2015年7月7日,天门市拖市镇纪委给予王烽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湖北省纪委)

湖南省

湖南省通报2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长沙市望城区月亮岛街道中华岭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彭志良骗取国家征收拆迁资金、行贿、违反财经纪律、贪污集体资金和困难村经费问题。2011年至2012年,彭志良伙同他人骗取国家征收拆迁资金157.44万元;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向他人行贿5万元;违反财经纪律虚列开支34.63万元;以发放补助为由,贪污集体资金和困难村经费1.25万元。彭志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

2.湘潭市房产管理局正处级干部肖石林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2007年至2010年,肖石林在任湘潭市房产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管雨湖、平政、湘江、中山、岳塘、板塘六个房管所和白蚁防治所工作期间,多次收受主管下属单位负责人所送春节红包礼金合计人民币4.5万元。调查期间,肖石林主动交待了自己的问题,并将所收受的红包礼金全额上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湖南省纪委)

广东省

广东省通报4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广州市第二工人疗养院党总支部书记、院长陈年生违规发放旅游费、购物卡问题。2013年11月,陈年生主持召开市第二工人疗养院院长办公会议,决定以发放“超额完成任务奖”的名义,按工龄长短给全体职工发放旅游费,共发放14.4251万元。2014年1月,陈年生同意向17名中层以上干部发放购物卡合计1.5万元。陈年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被免去广州市第二工人疗养院党总支部书记职务,违规发放的旅游费、购物卡被追缴。

2.深圳市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综合处主任科员胡浩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2015年3月26日晚,胡浩接受服务对象深圳某公司的宴请,晚饭后,还接受安排到KTV唱歌。2013年8月、2015年3月,胡浩先后两次收受深圳某公司所送面值人民币共计1.2万元的购物卡。胡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被收缴。

3.潮州市潮安区东凤镇陇仔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2年1月至2014年7月,陇仔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陈启瑞等5名村干部未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私自利用村集体资金增发年度工资和多次发放会议补助、节日补贴、通讯补贴、年度奖金,合计人民币12万多元。陈启瑞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郑镇英、陈鸽、陈英才、陈光彬等其他4名村干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所得被追缴。

4.连南县板洞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板洞水库一级电站站长房保山公车私用问题。2015年5月3日,房保山驾驶公车搭载其兄从县城到大坪镇大坪村拉私人冰箱到县城进行维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广东省纪委)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通报8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柳州市柳江县进德镇进德村村委会原主任李桂芳套取农村低保金问题。2009年至2011年间,李桂芳利用职务便利,在明知其家庭不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报条件的情况下,隐瞒家庭收入情况,以其妻子的名义骗取农村低保金共计9619元。李桂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2.梧州市长洲区倒水镇三贵村村委会原主任蒙海全受贿问题。蒙海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帮助申请危房改造补助为由,先后多次非法收受村民送给的“好处费”共2.33万元。蒙海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3.北海市海城区军屯村委会马屋村小组组长马钦侵吞征地补偿款问题。2009年间,马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北海市工业园区补偿给马屋村小组晒场附着物补偿费1.33万元占为己有。马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免于司法起诉。

4.防城港市东兴市人民医院原院长伍志强受贿问题。伍志强在担任东兴市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商所给现金共计4万元人民币。伍志强受到留党察看一年、行政记大过处分,免于司法起诉。

5.贵港市平南县大坡镇大坡社区党支部原书记梁柱新贪污问题。2010年至2011年间,梁柱新在执行该村五保户集中建房项目中,利用职务便利,私下违法承建,并将建房结余款5.8万元据为己有。梁柱新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6.百色市田阳县玉凤镇原副镇长黄春华克扣他人补助问题。2012年间,黄春华在帮助群众莫某某办理危房改造补助过程中,从中克扣莫某某1.2万元。黄春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免于司法起诉。

7.贺州市昭平县昭平镇福登村党支部原书记陆荣轩贪污问题。2011年至2012年期间,陆荣轩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中,侵吞公款1.16万元。陆荣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8.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小长安镇合北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韦照龙贪污受贿问题。2009年至2013年间,韦照龙在审核、办理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工作中,伙同他人骗取、侵吞资金7849元;在办理村民申请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资金中,索取“辛苦费”1.4万元。韦照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

海南省

海南省通报3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白沙县文化广电出版体育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兼广播电视管理岗负责人周家红贪污农户卫星电视设备购机款问题。2012年和2014年,白沙县文体局开展两期广播电视“户户通”惠民项目,周家红负责收取卫星电视设备购机款工作,在收取全县81.538万元购机款后未将款项上缴单位,而是用于自家修路、支付车辆运行保养等个人开支,案发后将开支剩余的10万元上缴县文体局。2015年8月,白沙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周家红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屯昌县粮食局违规抽取下属企业资金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0年10月至2014年1月,陈贤礼在担任屯昌县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屯昌县粮食局以借款为名,向屯昌县粮食局三家下属企业违规抽取资金共计39.7659万元,违规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屯昌县粮食局各类津贴补贴。2015年6月,屯昌县政府免去陈贤礼屯昌县粮食局局长职务。2015年8月,屯昌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陈贤礼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屯昌县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绥方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屯昌县粮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运佳党内警告、行政警告处分,给予屯昌县粮食局正科级干部陈圣勋党内警告处分。

3.临高县和舍镇罗忱村党支部副书记符养周违规收受危房改造补贴款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符养周利用分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之便,以帮助村民办理危房改造补贴为由,与村民商定平分补贴款,先后三次违规收受村民危房改造补贴款共计7500元。2015年8月,临高县纪委给予符养周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海南省纪委)

重庆市

重庆市通报2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南岸区广阳镇城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卢荣、沿江村党支部原书记牟保国、村委会原主任张长治非法占有集体资金问题。2008年底至2014年上半年,卢荣伙同牟保国、张长治利用管理村级事务和经手村级财务的职务之便,在南岸区“永翔片区项目”对沿江村部分土地征收过程中,采取向村民隐瞒实际补偿面积、金额等手段,将重庆经开区征地服务中心划入沿江村委会账户的一次性综合补偿款700万元人民币,除分配给村民45万元外,其余655万元由张长治从沿江村委会账户上领出予以私分,其中,卢荣、牟保国各分得208万元,张长治分得239万元,所得款项被分别用于购房、购车等个人消费。牟保国、张长治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5年6月,南岸区纪委分别给予卢荣、牟保国、张长治开除党籍处分;南岸区监察局研究并报区政府批准,给予卢荣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上述三人的刑事责任。

2.武隆县农委农业综合开发科原科长杨春受贿问题。2012年至2014年8月,杨春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负责县农委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和设计的某土地整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送的购物卡,农业开发项目工程承包人刘某某、陈某、李某、李某某送的感谢费共计3.9万元人民币,并为上述公司和人员谋取利益。2015年5月,武隆县纪委给予杨春开除党籍处分;武隆县监察局研究并报县政府批准,给予杨春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杨春的刑事责任。(重庆市纪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报5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广元市利州区望江社区原主任王三鸿贪污、挪用集体资金问题。2013年至2014年,王三鸿利用职务便利,套取、贪污拆迁补偿款92.6万元,伙同他人出借集体资金,获利6.5万元,受贿7万元。王三鸿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广安市岳池县临溪镇民政所所长卿宪富吃拿卡要问题。2012年8月至2013年9月,岳池县临溪镇民政所所长卿宪富在为该镇王家坪村村民王某某、邓某某、任某某办理大病医疗救助时,先后索要好处费6000元、3000元及价值150元的土鸡。2015年1月,岳池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卿宪富留党察看1年、行政撤职处分。

3.广元市昭化区委农工委截留项目资金购买工作用车问题。2013年初,昭化区委农工委借审批划拨新村建设资金、烟田土地整理项目资金之机,截留卫子镇刘家河村和区烟草公司项目资金共计32万元用于购买工作用车。2013年9月,该委还以虚列支出方式发放职工国庆节加班补助共计2.8万元。2015年6月,昭化区纪委监察局给予区委农工委主任、区政府农经委主任冯子昭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违纪款全部予以追缴。

4.自贡市贡井区五宝镇平房村党支部书记贺明星违规乱收费问题。2014年9月,贺明星在全村更换智能电表过程中,同意向全村农户每表收取10元的带路费,共收取带路费2480元。经群众举报后,平房村将收取的带路费退还给农户。2015年6月,五宝镇纪委给予贺明星党内警告处分。

5.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中心幼儿园党支部书记、园长张敏芳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2014年5月,张敏芳以庆祝儿童节和端午节,向城厢中心幼儿园及清泉分园40余名教职员工发放购物卡、现金、代金卷等相关财物共计4万余元。2014年7月,青白江区纪委给予张敏芳党内警告处分。(四川省纪委)

贵州省

贵州省通报6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遵义市赤水市白云乡平滩村原文书韩勇侵犯公私财物问题。2011年10月至2013年3月,韩勇利用职务之便,以他人名义骗取国家农村危房改造资金8300元;借实施危房改造及为村民代办建房手续之名,侵犯村民财物共1.81万元;为村民代办危房改造手续,收受财物300元。2015年7月,赤水市纪委给予韩勇开除党籍处分。

2.六盘水市六枝特区中寨乡鲁戛村委会主任李文伦索要“盖章费”等违纪问题。2013年,村民李某某开具小孩落户证明时,李文伦索取“盖章费”200元。2013年3月,村民李某某开具迁移证明时,李文伦索取“盖章费”1200元。2015年4月,六枝特区中寨乡党委决定给予李文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3.安顺市关岭自治县农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高勇失职渎职问题。2012年,高勇利用职务之便,将2011年以奖代补项目养牛补助款20.25万元调整给不属于项目实施村的村民林某某。2013年,高勇未认真审核把关,致使邹某以板贵乡42户养羊户的名义到林某处购714只种羊(实购378只),虚报套取养羊补助款58.8万元。2015年4月,关岭自治县纪委给予高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毕节市纳雍县骔岭中学虚报套取生均公用经费和学生营养餐经费问题。2011年春季学期至2013年冬季学期,骔岭中学虚报366名学生,套取生均经费13.5955万元;虚报389名学生(其中260名学生为放弃营养餐),套取学生营养餐经费11.064万元。校长王德鸿、原副校长洪进、副校长刘屹负有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2015年5月,纳雍县纪委分别给予王德鸿、洪进党内严重警告和党内警告处分,纳雍县监察局给予刘屹行政警告处分。

5.黔东南州黄平县重安镇下翁细村村委会原主任吴国海骗取农村低保资金问题。吴国海利用职务便利,将其母亲及外侄女吴某某等亲戚纳入低保户对象享受低保,总共领取低保资金1.3941万元。其中,除去其母亲沈某某(符合政策,享受低保)所领取的5838元外,吴国海从2010年1月至2014年10月间,骗取低保金8103元给家人使用。2015年3月重安镇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国海党内警告处分。

6.黔西南州义龙试验区徳卧镇毛杉树村村干部共同贪污金银花补助问题。2013年1月至2014年10月期间,德卧镇毛杉树党支部书记刘光云、村委会主任韦国跃、村委会副主任杨南康、李明军四名村干部,以个人名义存储金银花补助专项资金,挪用集体资金从事营利性活动,并私分金银花补助款等6.6万元。2015年4月,义龙试验区纪工委分别给予4人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违纪资金6.6万元上交国库。(贵州省纪委)

云南省

云南省通报2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2014年12月2日至4日,楚雄州永仁县移民局副局长刘寿,在工程项目验收活动中,收受验收费(红包)人民币1200元,并未按规定缴纳伙食费。经永仁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刘寿党内警告处分。

2.玉溪市易门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云平在担任副局长期间,于2015年4月23日晚,与该局党支部书记李加敏、局药械市场监管股股长普秀芬、局保化股股长兼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股股长陈绍华、局工作人员刘长军,在对易门县某某药店进行GSP认证结束后,接受该药店老板王某某在易门某酒楼安排的宴请,餐后高云平和普秀芬、刘长军还参与了王某某安排的KTV娱乐活动。经易门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高云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别给予李加敏、普秀芬、刘长军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陈绍华行政警告处分。(云南省纪委)

陕西省

陕西省通报7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渭南市合阳县百良镇莘村原计生专干马云虎贪污低保资金问题。2007年,马云虎套取国家低保资金8395元;2010年,截留低保资金2591.8元。合阳县纪委给予马云虎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延安市甘泉县下寺湾镇程家纸坊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程小兵贪污问题。2008年至2014年,程小兵贪污该村耕地承包收入、复垦费、水毁主干线补偿款等资金共计2.209282万元用于其个人消费。甘泉县纪委给予程小兵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咸阳市淳化县中医院院长郭恒权违规领取补助、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0年1月至2014年12月,郭恒权违规领取绩效工资、奖金11.73096万元;2013年9月,指使财会人员虚开发票套取现金8.3609万元,违规支出;2007年7月至2015年1月,授意财会人员公款私存392.313602万元。淳化县纪委给予郭恒权开除党籍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榆林市定边县卫生局报帐员李东飞贪污问题。2010年8月至2014年2月,李东飞采取弄虚作假手段套取现金92.33189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定边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李东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安康市石泉县曾溪镇干部钟新民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贪污问题。2008年5月至2013年12月,钟新民在石泉县十天高速路救援指挥部工作期间,伙同他人通过虚增临时征地面积、虚报水田变旱地面积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7.795万元,个人贪污2.859万元。曾溪镇政府给予钟新民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汉中市城固县二里镇同裕村报账员陈垚明违反财经纪律问题。2014年4月,陈垚明未经村领导同意,擅自将个人经管的村集体移民搬迁安置资金5万元借给私人使用。二里镇党委给予陈垚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西安市蓝田县孟村镇怀珍坊村村委会主任辛林刚套取补偿款问题。2012年7月,辛林刚捏造群众姓名虚报冒领青苗补偿款2.4万元,用于村集体日常支出。孟村镇纪委给予辛林刚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陕西省纪委)

甘肃省

甘肃省通报7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1.玉门市农技中心原主任刘海建、农发办主任何玉宝和副主任张志远私设“小金库”问题。2014年1月17日,刘海建、何玉宝和张志远通过开展培训,使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3.316万元,设立“小金库”。2015年6月1日,刘海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张志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何玉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平凉市泾川县高平镇茜家沟村违规收取救助资金问题。2013年和2014年,高平镇向困难户发放冬春生活补助款3.923万元,此款发放给农户后,村干部又向农户收回该款并纳入村级财务。2015年4月30日,茜家沟村党支部书记尚贵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兰州新区西岔镇镇政府原干部魏军受贿问题。2013年12月至2014年3月,魏军在西岔镇四墩村二社征地补偿中滥用职权,给部分社员虚列附着物从中收受贿赂6万元。2015年6月29日和7月10日,魏军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4.白银市景泰县漫水滩中学乱收费问题。2015年春季开学后,漫水滩中学违规向在校学生收取2890元,用于购买盛装营养早餐的一次性口杯、食品袋、塑料水桶。2015年6月29日,漫水滩中学校长魏国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定西市通渭县襄南乡元坪村党支部书记何思维违规收费问题。2014年1月,何思维收取危改户何某某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00元,其中1000元用于抵消何某某给村上拉物资而未结清的运费,1000元用于个人支出。2015年7月8日,何思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陇南市宕昌县沙湾镇董家庄村原文书袁青青侵占村民上缴的养老保险费问题。2013年,袁青青利用职务之便,将收取的村民养老保险费1.18万元没有上缴沙湾镇社保中心,据为己有。2015年7月6日,袁青青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临夏州康乐县上湾乡加木沟村党支部原书记马全忠骗取养老保险金问题。2011年7月,马全忠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将已故村民马某某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象,2011年7月至2015年5月,马全忠从马某某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专用存折中,违规骗取养老保险金共计3250元。2015年5月19日,马全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甘肃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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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李源、闫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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