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8月4日电 (李源)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湖北洪湖市委原书记邹太新等6人被开除党籍。具体内容如下:
洪湖市委原书记邹太新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近期,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洪湖市委原书记邹太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邹太新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及企业生产经营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邹太新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邹太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荆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马秋平被开除党籍
近期,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荆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长马秋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马秋平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马秋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秋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武汉市东西湖区委原书记、武汉临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张平被开除党籍
近期,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武汉市东西湖区委原书记、武汉临空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张平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张平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行为涉嫌犯罪。
张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平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咸宁市委原常委、市总工会原主席程群林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近期,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咸宁市委原常委、市总工会原主席程群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程群林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及企业生产经营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其中,受贿和滥用职权问题涉嫌犯罪。
程群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程群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武汉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原副主任、原正厅级巡视员王绍志被开除党籍
近期,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武汉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原副主任、原正厅级巡视员王绍志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绍志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接受礼金,买卖企业内部职工股并获利,为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利,多次参与带有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王绍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绍志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察厅报请省政府批准给予其行政开除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原主任龙福清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近期,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对黄冈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原主任龙福清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龙福清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违规报销个人费用,接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生产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龙福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和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龙福清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湖北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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