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力反腐
“我们枪毙的这个刘青山,就是参加国际会议的那个刘青山,是不要水分的刘青山。”
“机关生产的事情,不许告诉李克才。”刘、张的劣行,激起了天津地委工作人员的不满,对于抵制最坚决的时任天津地区行署副专员李克才,二人起初遇事能瞒就瞒,后来便干脆采取孤立政策。
1951年10月的一天,几次检举揭发不得的李克才再次向省委举报刘、张,终于揭开了新中国反腐第一大案的盖子。
2001年6月30日,被誉为共和国反贪第一人的李克才逝世,享年84岁,令人敬佩的是,在近80岁高龄时,李克才还曾向中央写下一封举报信,促使时任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的平义杰被依法查处。
刘、张案发时,我国尚未形成完善的法律体系,对二人的处理,既无明确法律依据和量刑标准,又无现成的案例可供参考。最终是党中央做出了严惩的决定。
1951年12月14日,中共河北省委根据调查和侦讯结果,向中共中央华北局提出了“处以死刑”的处理意见。华北局随即向党中央作了报告,原则上同意河北省委的处理意见,但是在“死刑”之后加了一个括号“或缓期二年执行”。
收到华北局报告后,党中央专门开会研究对刘、张的处理。毛泽东看到报告后许久沉吟不语。周恩来便问:“主席的意见呢?”
毛泽东说出了两个字:“死刑。”
周恩来又问:“万一有人出面讲情呢?”
毛泽东又说了两个字:“不准。”
1951年12月下旬,中央做出正式处理决定前,曾委托华北局征求了天津地委及所属部门对刘、张二犯量刑的处理意见。
在石家大院的展览中,对意见结果做了详细展示,“参加讨论的552名党员干部的意见是:对刘青山同意判处死刑的535人,对张子善同意判处死刑的有536人。”
判决刘、张的第二天,《人民日报》在一版显要位置报道了公审大会的消息。而这篇报道的出炉,还发生了一个小插曲。
案发前,刘青山刚出席了世界和平友好理事大会,并当选了常务理事,《人民日报》曾有报道。对于没过多久,又要发表刘青山被处决的消息,报社担心会在国际社会产生不好影响,一位报社领导建议,将刘青山的“青”加三点水,写成“刘清山”,让人以为是两个人。
但就此事请示毛泽东时,他干脆地说:“不行!你这个三点水不能加。我们就是要向国内外广泛宣布,我们枪毙的这个刘青山,就是参加国际会议的那个刘青山,是不要水分的刘青山。”
时隔60余年,作为当年河北日报的一名记者,赵辉林仍对当年公审刘、张的情景记忆犹新:“上万人的会场内静悄悄的,除了审判员的声音,再没有一点别的动静。”
赵辉林说,与静相对应的,是人们心中深深的震撼,既为高级别干部触犯党纪国法而痛心,又为党和政府反腐力度之大而振奋。“物必先腐,而后虫生。无论何时,反腐败都是干部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政治社会问题,如今,铁腕反腐风暴重典治乱、猛药去疴,势必能够肃党纪、赢民心。”(记者 周聪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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